據新華社北京電為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今年秋季新學期開學之際組織開展教育收費檢查。
根據發展改革委的要求,今年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的范圍是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所)、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涉及教育的收費行為。重點檢查2010年秋季開學以來發生的收費行為。專項檢查從9月1日開始,至12月15日結束。
此次專項檢查的重點是: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收費政策落實情況;中職教育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收學費政策落實情況;免除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在公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雜費、借讀費政策落實情況;義務教育階段繼續收取與錄取學生掛鉤的捐資助學費用的;舉辦與招生入學掛鉤的亂收費行為;未達到民辦學校要求的改制學校,以民辦學校名義亂收費的行為。
檢查重點還包括:幼兒園(所)收費政策執行情況;高等學校招生亂收費的行為;高等學校以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為名,向安排財政撥款研究生收取學費的行為;未經批準,擅自縮減研究生計劃內招生數,以招收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研究生名義多收費的行為;繼續收取各類證卡工本費(初次辦理)、押金、保證金的行為;高等學校未經法定程序審批,以中外合作辦學、示范性軟件學院等名義亂收費的行為;冒用學歷教育名義在錄取體制外違規招生并收費的行為;成人教育及自學考試超標準及自立項目亂收費的行為;民辦高校(包括獨立學院)學歷教育未按照所在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和標準違規收費的行為;各級各類學校通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虬辔瘯刃问綇娭品?、強行收費的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