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副研究員李小光因抄襲被開除公職留用察看,并被開除黨籍
處分決定
1 解除副研究員聘用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
2 開除公職留用察看1年
3 撤銷科研項目并追回撥款
4 撤銷榮譽和獎項并追回全部獎金
5 開除黨籍
今年8月初,四川大學接到舉報稱,該校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李小光副研究員2009年出版的《中國先秦之信仰與宇宙論——以<太一生水>為中心的考察》一書嚴重抄襲臺灣師范大學鄭倩琳的碩士論文《戰國時期道家之宇宙生成論》。
昨日,四川大學在官網上發布公告稱,經調查核實,李小光學術抄襲屬實,并對其作出解除副研究員聘用、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開除公職留用察看等處分。
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試圖聯系到李小光,但其電話始終處于關機狀態。
川大公告
取消導師資格開除公職川大嚴處“李小光抄襲事件”
昨日上午,四川大學網站公布了《四川大學對“李小光抄襲事件”作出處分決定》,原文如下:
經過認真調查核實和專家鑒定,四川大學日前認定本校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李小光副研究員學術抄襲屬實,并對其作出嚴肅處分。
2011年8月初,四川大學接到來自臺灣的蘇建州先生舉報,稱本校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李小光副研究員2009年由巴蜀書社出版的《中國先秦之信仰與宇宙論——以<太一生水>為中心的考察》一書第八章嚴重抄襲臺灣師大鄭倩琳小姐2003年碩士論文《戰國時期道家之宇宙生成論》。
接到舉報后,四川大學高度重視,立即啟動相關程序,責成社科處進行調查并由學校學術委員會學術道德監督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鑒定。經2名校內專家和1名校外專家認真鑒定,一致認定李小光抄襲屬實。對專家鑒定結果,李小光本人表示認可,并對自己的抄襲行為寫了書面檢討。在此基礎上,學校學術委員會學術道德監督委員會召開會議,認定李小光的行為是一起嚴重違反四川大學學術道德規范的抄襲行為。
經校學術道德監督委員會和校務會研究決定,給予李小光如下處分:
1、解除對李小光的副研究員聘用,取消其研究生導師資格;
2、給予李小光開除公職留用察看(察看期一年)的行政處分;
3、撤銷李小光已申報立項的2010年度四川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研究專項(哲學社會科學)項目——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并追回撥款;
4、建議四川省社科聯撤銷李小光因《中國先秦之信仰與宇宙論——以<太一生水>為中心的考察》一書獲得的一切榮譽和獎項,并追回全部獎金。
為嚴肅黨紀,經中共四川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討論通過,并報經中共四川大學黨委常委會討論同意,決定給予李小光開除黨籍的黨內處分。
四川大學歷來十分注重加強師生的學術道德教育和學術規范管理,為堅決杜絕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學校從今年秋季開學起已正式把“學術道德與學術規范”教育作為研究生新同學開學第一課,要求每屆研究生新生入學第一課必先學“學術道德”。
網帖爆料
川大副研究員涉嫌抄襲論文
今年8月初,有網帖爆料稱,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副教授李小光的專著《中國先秦之信仰與宇宙論——以<太一生水>為中心的考察》(四川巴蜀書社,2009年5月1日出版),涉嫌抄襲臺灣師范大學鄭倩琳的碩士論文《戰國時期道家之宇宙生成論》(2003年6月,陳麗桂教授指導)。
網帖稱,李小光該專著中的第八章《從天地到宇宙:戰國時期道家諸子宇宙論思想檢討》(234頁到367頁)長達133頁的內容,幾乎將臺灣師范大學鄭倩琳的碩士畢業論文《戰國時期道家之宇宙生成論》整本一字不漏復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