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見習記者 余婷)近日,洛南縣出臺了《中小學管理人員帶課、聽課、評課規定》,為全縣各鎮中心校、中小學教學管理人員,縣普教股、教研室等相關股室成員和局領導班子成員印制了1800多本《洛南縣中小學管理人員聽課、評課記錄本》,要求學校管理人員深入教學一線,帶頭講課,掌握教情學情,以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學校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
規定凡規模在18班以下的學校校長每周帶課不少于3節,其他管理人員每周帶課不少于5節,所帶科目必須與所學專業或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一致。各鎮中心校校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0節,中心校副校長和輔導員不少于60節,中小學校級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0節,中層領導不少于30節。規定了聽課要求,評課的原則、內容和要求,強調必須從教學目標與教法運用、教學過程與情境創設、課堂組織與學生活動、學法指導與教學效果、優點亮點、問題建議等10個方面提出具有針對性的評課意見,課后必須讓授課教師簽名,必須堅持課后立即點評,讓授課教師心服口服。
規定教體局包片領導每月至少到2個所包鎮、校聽課評課,并將面對面和授課者交流點評聽課情況,凡下鄉入校必將檢查校長及學校班子成員的聽評課記錄。規定鎮中心校、中學校長每周必須對輔導員、班子成員帶課、聽課、評課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實行周檢查、月評比、通報。
縣上將中小學管理人員帶課、聽課、評課納入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和學校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對沒有按規定帶課、掛名請教師代替上課或在聽課、評課中弄虛作假者,給予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對不予整改或不執行帶課、聽課、評課規定的在評優樹模和晉升職務時一票否決。每學期末各中心校長、中學、縣直學校校長的聽評課記錄上交縣局,并組織全縣展評,量化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