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阿娜的公務員錄用審批表里有關單位的審核意見和蓋章
有關部門展開調查
6月6日上午,彬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席小兵說,寧阿娜的事是2001年底發生的,而他2005年才當政治部主任,寧阿娜至今沒有上班的原因,她自己應當比較清楚。
席小兵回憶說,當年寧阿娜和另一女孩王某一起,由彬縣人事勞動局分配到公安局工作,當時的主管領導曾打過招呼,說寧阿娜要調往外地工作,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寧阿娜的個人檔案也一直沒有進局里。2005后,寧阿娜也找過他,由于時過境遷,他建議找領導反映解決,后來由于領導調任外地,此事一直擱著。
彬縣公安局對媒體的回復中稱:“經查,寧阿娜是2001年咸陽市人事局招錄的干部,但并沒有來我局報到或工作,我局也沒有任何資料顯示寧阿娜是彬縣公安局的工作人員。據聽說,她本人在咸陽上班。因其系新招人員,一直未來我局報到,按照有關人事管理規定,就沒有崗位,人事財政部門也不會審發工資。寧阿娜是2001年考錄的,但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我局報到,這么多年自己背著檔案在其他單位上班,應自負責任。”
寧阿娜說,12年來她一直在為上班而努力著,她不可能不去報到而放棄這個當警察的工作,由于長時間不能上班沒有收入,她只好打臨工,再說,即便是她不去報到,這12年來難道組織人事部門就不按規定辭退她嗎?據悉,彬縣有關部門已就此事展開調查。(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