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術五:“皮包公司”
求職者口述:我收到一家房地產公司的電子郵件,通知我去面試“業務經理”,待遇非常優厚。上網查了一下,卻發現招聘簡章上學歷要求竟然中專就OK,網上還有各種求職者的吐槽,說入職后根本不簽勞動合同,“業務經理”都要上街發傳單……
專家建議:通常這類公司是以低標準將畢業生招進來為公司干活,而其承諾的高工資是不會兌現的,且存在各種不規范用工。若接到自己并未投過簡歷的公司的面試通知,應該事先核實該公司的情況,確定其規模與用人需求,然后再去進行面試。
騙術六:以名企招工為幌子
求職者口述:在網上偶然看到一家職介機構可推薦求職者進入500強企業就心動了。咨詢下來對方要求我先交1500元的費用,才能安排推薦。為了能進500強,就在網上付款了。誰知道我付了款后,長達1個多月,對方卻遲遲不給我介紹工作。一次次催促,對方就一個答復:等聯系好了會通知你。
專家建議:一些求職心切的畢業生見到“包你進500強”的廣告就信以為真,最后不僅心愿落空,付出的種種費用也統統要不回來了。“黑中介”千萬不能信。
騙術七:月薪8千縮水變3千
求職者口述:我在網上看到招聘廣告,月薪8千元招“IT經理”,想著自己專業對口就去面試了。面試了兩輪,最后才知道什么月薪8千哪,試用期就3千,還是稅前工資,轉正后通過各種考核再加上績效獎金才有可能達到8千。抱著“以學習為主”的想法就先簽了試用期合同,但才2個月,對方就以“沒有發展潛力”把我給開除了。
專家建議:對于諸如此類“掛羊頭賣狗肉”的招聘伎倆,畢業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實力,從基礎做起,逐漸展現自己的才華,不要輕信高薪誘惑。
騙術八:不簽勞動合同
求職者口述:畢業一個月前,我與一家私企簽訂了《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畢業后,那家單位一直沒有和我簽《勞動合同》,而我也沒當一回事。在辛苦工作了4個月后,公司突然把我裁員了,最后我什么賠償都沒得到。
專家建議:《就業協議書》不能代替《勞動合同》,單憑《就業協議書》,學生正式報到就業后的勞動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騙術九:忽略合同條款
“被交”違約金
求職者口述:我與一家公司簽合同時還未畢業,但公司要我先進入實習期。在兩個月的實習期,我只拿到1500元實習工資。實習結束后,我以為工作已經敲定就打算回學校修完剩下的課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但我向公司請假時,公司卻以合同中“工作前兩年不得連續請假一周以上”的條款為由,認定我違約,最后我不得不交了高達2000元的違約金。
專家建議:由于就業形勢比較嚴峻,很多用人單位都提出了一些明顯的不合理條款。在合同中,有些單位設置一些模棱兩可或帶有誘惑性的條件,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各項條款,慎重簽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騙術十:“招而不聘”陷阱
求職者口述:我參加了很多招聘會,但問詢下來發現很多公司其實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有些只是小企業借機來做宣傳,還有一些就是走個形式而已。
專家建議:學生在求職前,要對企業的情況、招聘職位有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數,以免費時費力,無功而返。
本欄撰文:記者李瓊(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