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新辦日前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科技部部長萬鋼對科研經費“惡性問題”連說兩個“憤怒”,并用“痛心”和“錯愕”來表達對當前科研經費濫用問題的感受。
2012年,我國全年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達10240億元,占GDP的1.97%,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力度不可謂不大。然而,龐大的科研經費卻并沒有轉化成真正的生產力,一個幾百萬元的科研項目最后只換來一兩篇垃圾論文的實例不勝枚舉。萬鋼部長的憤怒是有緣由的——“個別科研專家及科技領域官員在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違法違紀,犯了錯誤。”中國科協的調查顯示:科研資金用于項目本身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而這部分流失的資金成了不少人心目中的“唐僧肉”,一旦到手,平日報銷劃賬自不在話下,有時候買房買車都靠它了。由于對科研經費使用監管的缺失,國家劃撥的科研經費正日益成為一些人的私人“提款機”。
萬鋼部長在答記者問時表示,中國已經有一些有世界影響的產品,如華為的路由器、服務器等,但華為作為一家民營高科技企業,其科研開發是不依靠國家劃撥科研經費的,它的產品能夠在世界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關鍵在于科研經費的好鋼都用到了刀刃上。如果我國每年投入的科研經費都能如此這般地用到點子上,用到真正的科研過程中,又何愁沒有影響世界的產業、產品問世?又何愁不能出現一家像蘋果這樣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公司?
萬鋼部長提出,要完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建立問責機制,加強經費管理監督;教育部等部委也一再出臺規定,加強科研經費的管理。作為釜底抽薪之計,對于濫用擠占科研經費的行為還應當從反貪反腐的高度進行管理與監督。近日較為受關注的兩個涉及科研經費的案件是段振豪案與陳英旭案。曾入圍中科院院士候選人的中國科學院地球深部重點實驗室前主任段振豪案近日宣判,北京高院終審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浙江大學教授陳英旭被指控授意其博士生陸續以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等手段,將1000多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占為己有。但是,段振豪案發是由于其妻子因不滿其包養二奶而發帖曝光,陳英旭事發是例行審計到浙江大學時,陳英旭自覺經費使用存在問題,將違規的款項退回。兩個案子都具有相當的偶然性,恐怕不能稱之為監管制度的成功。
堵塞科研經費黑洞,最重要的在于設置嚴格的經費使用程序以及完善健全的問責機制。的確,任何制度都會有漏洞,哪里都會有鉆空子的人。問題的關鍵是,在發現漏洞或者“犯了錯”之后是什么態度,如何去亡羊補牢?如果能以反貪反腐的目光來重新審視科研經費使用的問題,就能震懾更多“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科研機構與“法不責眾”的貪腐心態。(洪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