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不少高校為了提高本校畢業生就業率,要求學生要明確就業去向后才給予發放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今年起福建將遏制高校此類行為。福建省政府下發的《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確,任何高校不得將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的發放與高校畢業生簽約就業掛鉤。
簽約行為規范后,對于離校未就業的畢業生,福建省將加強加強實名登記和就業跟蹤服務。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等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專項活動,重點促進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充分就業。同時,還將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服務活動。 新華網福州4月2日電(記者 謝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