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9日,寧夏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聽證會在銀川召開。4月20日,記者從自治區物價局了解到,在充分采納29名聽證參加人意見的基礎上,經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我區自2014年秋季新學年起,實行普通高校學費新的標準。
聽證會上
代表曾認為調價幅度過大
我區現行學費標準是2000年制定的,文史類、理工類標準位居全國31個省市區末位,醫學類位居全國第30位,藝術類位居第23位。在制定聽證方案時,我們根據國家有關高校學費標準政策規定,制定了擬調學費標準,即本科高校文史類每生每學年由2600元調至4200元,理工農類由2800元調至4600元,醫學類由3000元調至5500元,藝術類由6500元調至8700元,民族預科生由1500元調至2800元。聽證會上,各位聽證參加人從支持我區高校健康發展的高度,均同意我區調整高校學費標準,但對調整幅度持不同意見,認為我區屬西部欠發達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還不高,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還不高,高校學費標準調整幅度過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影響較大。
調整結果
漲價幅度有所降低
自治區物價局認真采納聽證參加人意見,會同財政廳、教育廳,提出了新的調整意見,并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即本科高校文史類每生每學年由2600元調至4000元,理工農類由2800元調至4400元,醫學類由3000元調至5300元,藝術類由6500元調至8000元,民族預科生由1500元調至2500元。該標準文史類、理工農類、醫學類分別比聽證方案降低200元;藝術類降低700元;民族預科生降低300元。學費平均漲幅為49.7%,生均學費標準占生均培養成本的比例為22.5%,均比聽證方案下降。
為優化教育資源配置,促進高校專業調整,以適應市場人才需求,高校可根據招生、學生就業等情況對部分專業學費進行適度上浮:為重點支持“211”高校發展,允許寧夏大學在調后標準基礎上上浮10%;為促進其他本科高校重點、優勢專業發展,允許其重點、優勢專業學費在調后標準基礎上上浮10%,但重點、優勢專業所占比例不得超過學校當年專業總數的30%;同時允許各高校在規定標準下浮10%幅度內自主確定學費標準,促進優化教育資源配置,適應市場需求變化。
相關政策
對困難學生有所傾斜
此外,為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標準規定:繼續執行對普通高校招收的師范、農林、體育專業等享受國家專業獎學金的學生實行減收學費政策,其中南部山區八縣、區(含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彭陽縣、涇源縣、隆德縣、中衛市海原縣、吳忠市紅寺堡區、鹽池縣)農村戶口的學生(不含國營農林牧場)按調整后學費標準的30%收取,其他學生按70%收取,減收部分由自治區財政廳據實補貼;完善和擴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和力度。高校學費收入總額中用于勤工助學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的比例由10%提高到15%,學校須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的5%~10%的特困生減免學費。(記者 葉于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