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下發通知,要在全省所有城鎮和農村、公立和民辦、教育系統和非教育系統的所有中小學、幼兒園建立起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提高中小學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能力。
我省將建立校舍年檢制度,對城鄉各級各類中小學現有校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1次進行不定期年檢。位于洪泛區、蓄滯洪區、山區等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學校,其防險自保設施應通過水利、國土資源等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否則不得交付使用。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影響安全使用的校舍,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報告同級政府,優先納入當年中、省教育投入項目。
發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導致師生傷亡的地區,要依法追究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責任。如因校舍選址不當或建筑質量問題導致垮塌的,評估鑒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負責人要依法承擔責任。對擠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長效機制專項資金、違規亂收費、減少本地政府投入或玩忽職守、疏于管理等影響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