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媒介對性侵案件的頻繁密集報道,事實上并不意味著性侵案件在當下農村更為頻發,甚至真實情況可能恰恰相反。
近日,諸多媒體密集報道湖北、湖南等地農村學校教師性侵學生的個案,這給社會公眾造成直覺性的強烈刺激,似乎近期內性侵案件相比以前頻發。由此,評論者紛紛將事件發生的邏輯再一次簡單歸因于教師職業道德滑坡、社會底線淪喪、法律觀念缺位、保護措施不力等可任意套用的萬能分析模版之中,提出的相關建議也自然是要提高教師職業道德、加強學生教育防范、提高社會保護力度、完善法律救濟體系等萬能解決方案之中。事實上,性侵案件突然頻頻曝光,這一現象本身就亟待我們去反思更多深層性的因素。若不去追問這些因素,希冀提出真正富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難免困難重重。
性侵案件真的頻發了嗎?著名的傳媒學大師——加拿大人麥克盧漢曾提出一個重要觀點:媒介即訊息。這無疑提醒公眾需要知曉——媒介不僅通過其對事件原相切割包裝后的內容影響公眾,甚至通過媒介本身形式的改變直接影響公眾的思維習慣。公共媒介對性侵案件的頻繁密集報道,事實上并不意味著性侵案件在當下農村更為頻發,甚至真實情況可能恰恰相反。
要得出性侵案件確實日益頻發這一結論,尚需借助于更多的社會學實證研究方法通過“科學抽樣”、“嚴格控制因素變量”、“同期對比”予以深度檢驗。首先需要科學確定規模人群中性侵發生率的標準值、特定區域內特定群體的性侵發生率標準值以及嚴格認定的性侵認定指標,然后在對研究對象總量控制的基礎上通過對不同時期特定空間特定群體的性侵發生率比對檢驗,同時剔除誤差率之后,才能得出性侵案件是否更為頻發的合理結論。目前來看,此類實證性研究尚缺,故真實結論還很難判斷。
因此,諸多媒介近期密集的個案報道并不能從社會學意義上宣告農村學校教師性侵學生的行為真的比以前更多。相反,另外一套可能性的假設是:農村學?,F在的性侵案件或許較之以前少。一方面,因為現在農村學校中學生和農戶家庭個體權利意識的蘇醒和自我保護意識的提高,性侵行為發生后的救濟渠道更為廣闊(不僅有司法渠道,還有更為便利的媒體監督渠道)。另一方面,城鎮化快速推進下不斷與外部異質性空間接軌而不斷法理化、開放化了的村落社區,已經有了性侵行為發生后敢于公開追責的社區輿論支持系統,“家丑不可外揚”的思維逐漸被個體與社區共同體更為強烈的權利保護意識所替代。由此,反過來想,性侵個案能夠被公共媒體密集報道這一社會現象,反而真實說明了農村性侵案件發生后普通大眾更為理性化和公開化的表達方式,更為常態化和務實性的處理策略。相對于情緒化的片面指責道德滑坡、法治缺位等因素而言,這反而才是真正制約農村性侵違法行為蔓延的針對性辦法。由此可理性推論,性侵案件之所以能夠被媒體公開化曝光,反而是農村個體法律觀念提升、社會保護措施增強、公共性社會底線提升的結果。另外,如果實證結果進一步證明當下性侵案件減少,是否可以證明教師職業道德水平提高了呢?筆者認為需要格外謹慎將職業道德和性侵作簡單的交叉分析。
當然,以上推論尚未經實證檢驗,但筆者在此將該問題提出的意義不在于檢驗本身,而在于提醒更多的公共評論者:事實真相可能還有另外一面。因此在面對公眾發言時,需要更為專業化、科學化和細致化的社會科學研究作為支撐,同時需要特別小心將尚未經嚴格證明的結論當成不證自明的前提而展開“意見式”評論。(-李濤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博士后,西南大學教育政策研究所、東北師大農村教育研究所兼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