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5日電(記者徐佩玉)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四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工作的通知》,對2024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免除2024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
通知明確,對2024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4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予以免除,參照國家助學貸款貼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承擔。對2024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4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期1年償還,按照有關規定,助學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2年,延期貸款不計罰息和復利,風險分類暫不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