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博士生錄取時傾向于招收本校學生,學校招聘同等條件下優先本校學生,這是很多高校在招生、招聘時默認的規則。記者4日從湖南大學獲悉,該校近日出臺規定,不準本校博士畢業生直接留校任教,以消除學術“近親繁殖”,保持大學的獨立精神。(5月5日《長沙晚報》)
不準本校畢業生直接留校任教,其實不是湖南大學的首創,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廈門大學等國內很多知名高校都出臺過類似措施,只不過是“原則上不準”,仍然留了一道口子。而這一次湖南大學做得干凈徹底,不留余地,這個“絕招”值得點贊!
本校畢業生直接留校任教為何會造成學術“近親繁殖”?一方面,它容易導致留校任教的教師在學術上對自己的導師過度依賴,不利于學術創新,尤其是很多留校任教的教師在讀書期間把導師當成“老板”,為導師打工,已形成依附關系。另一方面,過于強調“師承”,導致留校任教的教師不敢挑戰自己導師的權威,不利于學術的“百家爭鳴”,很容易滋生山頭主義,形成學閥,從而傷害學術自由、學術平等。
而湖南大學不準本校生直接留校任教,從其他高校招聘優秀畢業生來任教,則有利于在學術上相互取長補短,互相促進,實現學術交流和觀點碰撞,推動高校學術研究的進步和發展。 其“一刀切”的做法看似有點不近人情,也不符合人才選拔的科學原則,其實從另一角度看,恰恰是對畢業生的一種鼓勵與關愛,促使畢業生向外發展、向上提升,去社會上闖蕩,到其他高校接受不同的學術熏陶,乃至開山立派。這種破釜沉舟式的規定利大于弊,值得在其他高校推廣。
當然,要打破學術“近親繁殖”,還必須依靠更自由、更寬松的學術環境,讓年輕教師敢于挑戰本校老教師的權威,讓“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真正成為學人治學的基本原則。(張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