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產經新聞》2月20日報道稱,日本政府及自民黨19日已開始著手就修改現行《防衛計劃大綱》內容進行討論。日方計劃在新大綱中新增發展遠程高精密巡航導彈等內容,欲使日本具有可對他國基地發動直接打擊的能力。
《產經新聞》稱,鑒于朝鮮彈道導彈技術和核武器能力不斷發展,朝核威脅已經進入新階段。日本政府內部有意見認為,擁有可對朝鮮導彈發射設施進行直接打擊的能力不可或缺。因此,防衛大綱內容的修改將成為焦點。
在19日召開的自民黨安保調查會國防部會合同會議上,安保調查會長巖屋毅就日本一直以來總是依靠美國對他國發動打擊的現狀稱,“不管怎么想,(該問題)是防衛大綱的重大主題”,并表示“希望將日本能否擁有部分打擊能力作為課題,屆時在論點整理的時候集思廣益”。
有關對他國基地發動打擊一事,日本政府的普遍觀點是“按照法律,打擊他國基地屬自衛范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2月12日的眾院預算委員會會議上曾指出,鑒于國際情勢已發生變化,有必要就日本擁有攻擊能力等事宜進行認真討論。
報道認為,作為擁有對他國基地打擊能力的具體措施,最現實的手段是發展并部署隔空遠程高精密巡航導彈。
報道同時解釋稱,日本之所以要擁有對他國基地的打擊能力,是因為受到了來自朝鮮的“威脅”。朝鮮于2012年12月發射的“遠程彈道導彈”射程據稱有1萬公里,甚至可以直達美國本土;2013年2月朝鮮進行第3次核試驗后,遠程彈道導彈今后或可搭載小型核彈頭。
有分析認為,射程可覆蓋日本全境的朝鮮“蘆洞”中程彈道導彈(射程約1300公里)已經可以搭載小型核彈頭。據稱,目前朝鮮擁有150-250枚“蘆洞”導彈?!懂a經新聞》認為,如果朝鮮連續發射“蘆洞”導彈,日本宙斯盾艦搭載的“標準3”型以及“愛國者3”(PAC3)型導彈無法實施完全攔截。
鑒于此,《產經新聞》稱,如果日本無法擁有對朝鮮導彈發射設施的打擊能力,就無法有效進行應對。此外,朝鮮“蘆洞”導彈或可實現移動式發射,因此有可能無法直接對其發射基地進行打擊。不過,讓日本具有攻擊能力“實現對朝鮮的政權中樞設施進行打擊”(日自民黨國防相關議員語),這在對朝抑制力方面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