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核能發電,卻具有以下優越性:一是核電站是高能量、少耗料的電站。二是核電站是一座特殊的核燃料生產廠。核燃料燃燒后會使一部分鈾-238或釷-232轉化為新的可裂變的核燃料钚-239或鈾-233。這些燃料經過加工處理后可重新投入反應堆中使用。三是核能是一種清潔的能源。
此外,核能的開發技術成熟,能夠在工業上大規模應用,且地球上蘊藏著大量的核燃料。因此,核能是目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內唯一能代替化石燃料并大規模使用的能源。
正因為如此,目前,全球有30多個國家擁有核電站,總數近500座。美國、法國、日本、俄羅斯和英國是擁有核電站最多的5個國家。其中,美國無論核電站的數量還是總發電量,均居世界第一。
核電站應該建在哪里
核事故的巨大影響迫使人們在建造核電站伊始,就必須采取多種措施,防范核事故的出現,保障核電站安全。其實,除此之外,核電站的設計和選址至關重要。
核電站應當修建在何處?首先要充分考慮當地的安全、經濟、工業布局、交通運輸等綜合因素。核電站廠址的選擇與地理、氣象、水文、居民分布、生態環境、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有密切關系。通常應選在瀕臨海洋、地質地理條件好、人煙稀少、交通方便的地方。
例如,從氣象條件講,就要考慮主導風向、年平均風速、最大風速等,核電站應建在大居民點的下風向地區,以防止對居民點的污染。不能選在群山環抱的盆地中,這不利于放射性廢氣的擴散。
由于核電站的廢水和廢熱總是要排向江河湖海的,因此,核電站必須建在江河海旁邊,重點應考慮建在海邊。建在江河邊的,要求河流的流量大、流速快、旋渦少、水深、河床直、淺灘少、泥沙和有機物含量少,保證不被百年一遇的洪水淹沒,還要盡可能設置在河流下游。從地質上講,最好建在硬質巖石深埋之處,建在穩定的基巖上,要遠離地質斷裂帶,尤其是不能有切割地殼的深斷層,廠區的地震烈度一般不宜超過7度。
一個好的核電站選址,必須滿足上述所有的條件。而且在設計和具體選址上,還要盡可能提高上述標準,也就是人們俗稱的提高核電站“門檻”,使它的抗震標準、防洪標準等都做到“高一級”設防。一旦降低了某些標準,在特殊情況下,就可能出現大的核電站事故。
反觀日本福島核電站,其出現事故的原因盡管是多方面的,但在設計、選址上降低標準則是最重要的原因。福島核電站在設計上立足于應對的最高地震震級是7.9級,而“3·11”事故時發生的是9級地震。
為什么福島核電站沒有考慮應對更高震級的地震?原來,日本在1995年曾發生過7.3級的阪神大地震。隨后,日本便認定這一等級是其可能遇到的最高地震等級。所以,日本核電站普遍把抗震標準定在8級左右,而且,核電站的外部電力系統抗震能力更差。
另外,福島核電站設計的抗海嘯高度僅為5米,而這次遭遇的海嘯高度達15米,迅速造成柴油發電機等外部電力喪失。同時,福島核電站各建筑物防浸水能力差,所以,造成整體電力系統的損壞。在這種難以預知的自然災害面前,日本最終釀成了福島核電站大事故。
未來核電的發展趨勢
到目前為止,核能的發展大致可分為四代。第一代核能系統是20世紀50~60年代前期建造的早期原型反應堆;第二代核能系統是20世紀60年代后期~90年代前期大批建造的、單機容量為600~1400MW的標準型商用核電站反應堆,主要包括輕水堆、加拿大的坎杜重水堆等,它們構成了世界上目前運行的核電站的主體;第三代核能系統是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發展、90年代中期投入核電市場的先進輕水堆,主要包括改進型沸水堆、歐洲壓水堆等。第三代核能系統雖然安全系數加大了,但由于其建設期太長,項目規模太大,因而缺乏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