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軍首次制作孕婦軍裝,已于6月納入補給規定,懷孕女軍士官兵都可依需求提出申請,供營區內或執行公務時穿著,孕婦軍裝仍須掛兵籍名牌、階級章及團體臂章等。
但臺灣防務部門政戰局所屬政戰總隊主管對此不以為然,認為此舉突出孕婦,搞“白色恐怖”,這也是政戰軍官首次公開反對防務部門政策。
防務部門官員稱,多名女“立法委員”今年3月在臺灣立法機構質詢時,要求臺軍制作孕婦軍裝,當時高華柱允諾立即推動。防務部門發言人羅紹和證實,軍備部門3月向廠商訂制孕婦軍服,并于6月納入“2013年度服裝定期補給規定”,各機關、學校及部隊志愿役懷孕軍人都可申請。孕婦軍裝包括陸軍的“數字迷彩”孕婦裝,及海、空、憲兵的“深色”孕婦裝。
但女性軍人不領情,很多人看到防務部門的圖例,都認為這種孕婦裝不透氣,怕熱的孕婦穿起來反而不舒服。軍中人員也說,以前軍人懷孕,只要向主官報備,就可穿著自購的孕婦裝,不僅自己舒服,也不會浪費資源。現在懷孕軍人就算拿到孕婦軍裝也不會穿,只會浪費錢。
不具名的女軍官說,之前懷孕可依需求穿著孕婦裝,現如硬性規定穿孕婦軍裝,將添很多困擾。
防務部門官員稱,臺軍各單位可申請孕婦軍裝;但懷孕軍人也可經單位主管核定后,自購孕婦裝穿著,不硬性規定,并無所謂的“白色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