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下發《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要求“十二五”期間全社會研發經費達到GDP的2.2%,并確立企業技術創新地位。值得關注的是,《意見》還專門強調,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專家建議,扶持科技型企業,需要對傳統金融工具進行革新,并大膽采用多種新型金融工具,服務科技型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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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臺前歷經30多次修改
早在2010年6月舉行的兩院院士大會上,胡錦濤總書記就在“切實加強和改進科技工作”中首次明確,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為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有力體制保障。
2011年5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著重指出,科技經濟“兩張皮”問題沒有真正解決,宏觀科技決策機制和組織結構不合理,廣大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還沒有充分調動起來等。
隨后,一系列關于科技體制改革的調研、座談拉開帷幕。
去年6月,科技部在南京、無錫、蘇州、安徽等地進行初步調研。隨后,由科技部、工信部等19個部門及江蘇、北京兩個省市,正式組成科技體制改革和國家創新體系建設調研及文件起草小組。經過多次座談會和更為密集廣泛的調研,起草工作正式開始。在一年的時間里,調研及文件起草小組成員單位提交了43份、合計120萬字的調研報告。
經過5輪較大范圍的征求意見、30多次修改完善,新一輪科技體制改革綱領性文件終于面世。記者注意到,《意見》分為8部分21條分項60多個任務,不過多是綱領性表述,并未具有可操作性。
“中央文件只是一個政策方向,真正的考驗是在《意見》出臺后。”參與《意見》起草和制定的科技部創新體系建設辦公室主任徐建國向媒體表示,針對每個任務會出臺具體措施并明確了牽頭部門,涉及到50多個部門,其中科技部牽頭的有一半以上。
《意見》指出,目前我國科技體制仍然存在不少問題。突出表現為,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沒有真正確立,科技與經濟結合問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關鍵技術自給率較低等問題。“這些問題已成為制約科技創新的重要因素,影響我國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的提升。”徐建國透露,“本次醞釀科技體制改革從一開始就是問題導向,聚焦制約科技創新的突出問題,回應科技界的期待和訴求,然后提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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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經費是重點解決方向
《意見》中特別強調,要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并建立企業主導產業技術研發創新的體制機制。不過,事情并沒有那么簡單。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趙弘表示,目前科研活動還是以院所和高校為主。為了滿足政府鼓勵企業創新的要求,這些機構在形式上把企業加進來,但是實際科研活動組織過程當中依然沒有改變院所和高校操控創新的地位,企業成為一種滿足形式上的點綴。
企業研發經費投入不足一直在拉全社會科研經費占比的“后腿”。《意見》明確,“十二五”時期,我國科技體制改革要逐步確立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全社會研發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2.2%,大中型工業企業平均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業領軍企業逐步實現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與國際同類先進企業相當。《意見》要求到2020年這一比例提高至2.5%。
然而,跟其他國家相比,我國科技研發經費在GDP占比一直較低。數據顯示,1995年以來,我國政府科技撥款占GDP比重的平均水平僅維持在0.6%左右。國際上普遍認為政府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低于1%的國家屬于缺乏創新能力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