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向港交所提交“合伙人制度”方案 旨在確保現有管理層控制權———
紐約還是香港?阿里巴巴集團IPO的地點至今懸而未決。阿里巴巴傾向于選擇香港,但按照港交所對上市公司的要求,持股比例僅10%的阿里巴巴管理層將在公司上市后失去控制權,這顯然是馬云等人無法接受的,于是阿里巴巴近日向港交所提交一個創新方案——“合伙人制度”,港交所會不會為阿里巴巴破例,將是阿里巴巴能否在香港順利上市的關鍵。
阿里巴巴控制權曾險些旁落
目前,阿里巴巴董事會共有四個席位,阿里巴巴占據兩席,日本軟銀和美國雅虎各占一席,阿里巴巴管理層和大股東之間保持著微妙的平衡。
2010年10月后,這種平衡險些被打破,因為雅虎2005年10月購入阿里巴巴40%股份時,合同條款注明收購滿5年后,雅虎有權增派一名董事到阿里巴巴董事會。如果這種情況發生,美國雅虎和日本軟銀將占據阿里巴巴董事會五分之三的席位,馬云等阿里巴巴管理層面臨被掃地出門的風險。
為了化解這一風險,阿里巴巴去年與雅虎達成協議,高價回購雅虎手中20%股份,美國雅虎承諾放棄向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派駐第二名董事的權利。
阿里巴巴管理層持股僅10%
如今阿里巴巴再次啟動IPO,管理層要避免重蹈覆轍,將自己陷于失去控制權的風險之中。但是,阿里巴巴管理層只持有集團10%的股份,而日本軟銀和美國雅虎仍控制了60%以上的股份。
如果按照股份比例來分配董事會投票權和席位的話,阿里巴巴管理層將失去公司的控制權。在美國的高科技公司中,解決上述問題的常見做法是公司發行兩種股票,投票權的比重各不一樣。
正是憑借這種“雙軌制”,Facebook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才能擁有28%的股權,但投票權占到57%,牢牢將公司控制在自己手中。
不過,港交所目前并不允許上市公司實行“雙軌制”投票結構,但阿里巴巴又不愿為此放棄香港而選擇赴美上市,因此提出了一個創新方案——“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度確保公司控制權
阿里巴巴管理層的合伙人制度是從2010年起開始執行,目前阿里巴巴共有20多位合伙人,包括馬云、陸兆禧和蔡崇信等高管。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是怎么選出來的呢?每年選一次新合伙人,候選人必須在阿里巴巴工作5年以上,要獲得四分之三以上的現任合伙人同意才能當選,入選后的合伙人并無任期,直至離職或退休為止。
根據阿里巴巴提出的“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合伙人可以在公司上市后,提名董事會的大多數董事,“如果董事會有9席,合伙人就可以提名5個。”合伙人所提名的董事,仍須經過股東會投票通過才獲委任,如果提名人選不獲委任,合伙人則可再提名另外人選。通過這種制度,阿里巴巴管理層將始終擁有董事會的多數席位,從而控制董事會決策。
是否可行尚待港交所回復
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的上述方案是直接向港交所上市科提出,雙方溝通跟一般商業洽商無異,不涉任何官員或投行,建議是否可行還有待港交所的回復。
目前,資本市場對于阿里巴巴的估值高達700億美元,一旦港交所接受了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選定香港作為上市地點的可能性大增,這也將成為香港近幾年來最大規模的IPO交易。
根據阿里巴巴去年回購雅虎所持股份時簽署的協議,阿里巴巴在2016年以前必須IPO,否則雅虎可以自主出售剩余的阿里巴巴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