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出游高峰即將到來,在消費者即將出游之際,山西省消費者協會發布今年第6號消費提示,提醒游客在出游時注意選擇正規旅行社,在出游過程中發現旅行社有違規行為時注意保留證據,作為日后維權依據。
山西省消協提醒說,游客在選擇旅游產品時,不要被價格牽著走,而要結合“吃、住、行、游、購、娛”等旅游要素,分析旅游產品的品質,以防充滿購物陷阱的“零負團費”產品。簽訂合同時,明確旅行的行程安排、所乘交通工具及旅行中的吃、住檔次和標準等。
在異地購物時,游客要選擇信譽較好的正規商場,要求商家開具發票,在發票上標明購買商品的名稱、數量、單價,并加蓋商家發票專用章或財務章。山西省消協提醒消費者,保存好旅行社的收費發票、景點門票、購物發票等消費憑證。對旅行社擅自更改項目所產生的費用,游客更要索取發票,以便作為發生糾紛時投訴舉報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