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旅游法》到旅游產業,法治和市場的有機結合,正可成為服務業改革和轉型的窗口與突破口。
3124.51萬!剛剛過去的國慶“黃金周”,125個旅游城市和景區接待了如此龐大的客流。若算上未納入監測的地方,這一數字將更為驚人。如此龐大的市場、如此旺盛的需求,正說明黃金周第一天開始實施的《旅游法》之必要。
不過,這個黃金周也是《旅游法》的一次大考。有報道稱,因為過去的“賺錢手段”被明令禁止,不少導游開始歇業在家進行觀望。即便是導游的“觀望心態”也透露出,這部被寄予厚望的法規,現實中仍有不少“軟釘子”。
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的禁止,無疑是向整個旅游行業的潛規則宣戰。一直以來,“零負團費”、增加購物點、強迫購物等行為,可說是旅游行業“公開的秘密”。之前曾有導游《傭金分配表》被曝光,最高提成比例可達50%。這甚至讓旅游的糾紛從境內演到境外:2010年香港導游辱罵內地游客的“阿珍事件”,正是這樣的旅游業丑聞。
《旅游法》和旅游行業,可謂息息相關。一方面,“徒法不足以自行”,需要導游薪酬機制、旅行社和景點管理機制等一系列調整,徹底扭轉潛規則的存在空間,才能真正具備《旅游法》實施的土壤;另一方面,挾國家立法之威,《旅游法》對于推動旅游市場的這些改進,正是整頓市場、加強監管的最好契機。是陷入死循環的怪圈,還是獲得相輔相成的效果,全靠相關管理機構的智慧和決心。
應該說,目前中國的旅游市場和旅游產品,都還相對低端。“上車睡覺、下車尿尿、景點拍照”的行程安排俯拾皆是,大打價格戰、推銷牌的情況在旅游旺季尤顯普遍。在某種程度上,《旅游法》的實施會擠壓一些價格空間,黃金周期間出境游變少,就是一個例子。但這也會給旅游產業以轉型升級的壓力和動力,把目光放到提升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旅游產品者,才能在新一輪的洗牌中勝出。
黃金周刺激的旅游需求井噴,折射出中國服務業的巨大發展空間;旅游行業的種種亂象,也是服務業存在問題的表征。正如李克強總理所強調,服務業是改革的“新支撐點”。在這個意義上,從《旅游法》到旅游產業,法治和市場的有機結合,正可成為服務業改革和轉型的窗口與突破口。可以說,這已經超出一部法規、一個產業,成為有著全局意義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