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國際規則”是美國向中國拋出的“殺手锏”和“緊箍咒”。如同“國際社會”一詞一樣,貌似冠冕堂皇的“國際規則”,常有虛張聲勢、為我所用之嫌。誰都明白,所謂“國際規則”是一個動態的歷史范疇。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但這個世界從來不是鐵板一塊。時移勢易,任何規矩均須與時俱進,任何“國際規則”均面臨著因地制宜的現實差異。比如,在論及南海問題時,美國常常拿《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作為“國際規則”向中國說事,但美國參院至今尚未批準這一“國際規則”。此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實用”做派實難服人。
美國很不愿意聽“衰落”一詞。克林頓國務卿說,“此時不是衰落的英國與崛起的德國在全球范圍內進行爭奪的1912年。在2012年,美國歡迎新興大國進入旨在防止全球爭端的國際體系。”這種“歡迎”不能口惠而實不至。嘴上說“歡迎”,明里暗里排兵布陣,天天有50艘戰艦轉悠,令西太平洋火藥味很濃,就有些不合時宜了。(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