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加拿大《明報》報道,多倫多市政府禁魚翅附例被安省高高等法院判定超越市府權力后,同樣有禁魚翅附例的密西沙加市3日表示,計劃將有關附例發還市議員討論,再等候進一步指示,而在等候期間,執法部門會如常執法。
密西沙加市附例執行總監福斯特(Mickey Frost)表示,將禁翅附例發還市議會討論一事,最快于明年1月初才會進行,期間,執法人員將繼續按法例辦事,是因為該附例始終是經過市議會通過的法例。
但支持禁魚翅附例的多倫多市議員黃慧文3日認為,有關裁判是針對維護公義聯盟對多倫多市政府的訴訟而作出,故裁決將不影響其它已推行禁翅的城市。至于多倫多市的禁翅附例,已隨著法院的裁決而被推翻,換言之,有關附例已無效。
而聯盟則重申,由于安省法官的判決已清楚指出,禁魚翅附例超越市府權力,以他們理解,有關判決應適用于其它城市。
支持市府就法庭判決提出上訴的黃慧文批評,法官判決開了極壞的先例,收窄了市府斟酌市民利益的權力。她又透露,目前除了市府,亦有市府以外的律師研究,法庭判決是否有問題。目前,市議會正等待市府律師就該判決的研究,并提供法律意見,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不排除上訴與否須再交由市議會辯論及表決。
多倫多市副市長霍利戴(Doug Holyday)日前表示,支持禁魚翅附例的市議員甫開始便沒有接受市府律師意見,結果浪費納稅人金錢,若市府堅持上訴,只會為沒有勝算的官司展開漫長的訴訟,最后造成市府龐大負擔。對此,黃慧文則反駁,若不挑戰法官裁決,長遠來說將影響市府的利益。她續指,過往亦有先例,容許市政府以保護市民利益作出發,推出相應附例。如煙草法原屬聯邦政府管轄,但市府仍有權力限制市民吸煙場地。
她又質疑聯盟只控告多市政府,只因多市是魚翅的主要分銷中心,牽涉的經濟利益數以百萬元。但聯盟則否認,指選擇向多市政府興訟,只因多市作為一個國際大城市,訴訟結果將別具代表性。
目前,市議員黃慧文及迪貝雷梅(Glenn De Baeremaeker)已先后表示,支持市府提出上訴,但目前只等待市府律師的法律意見。因市府上訴期限只有30日,故相信市府律師周內將提交意見。(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