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案已成為“美國傳統”?
部分舊法律失效,新法律因兩黨分歧“難產”,現行法律作用有限,槍支暴力頻發不止
“槍聲和恐慌籠罩著美國剛過去的周末。”當地時間7月19日,美聯社寫道。
7月17日晚間,美國印第安納州格林伍德市一家商場發生大規模槍擊事件,造成包括槍手在內的4人死亡,另有2人受傷。前一天晚些時候,美國休斯敦一處公寓大樓發生槍戰,目擊者看到幾人在爭吵后互相開槍,導致4名年輕人死亡。
正如美國總統拜登所說,“美國的槍支暴力已經讓許多日常場所淪為殺戮場。”
從紐約州布法羅的雜貨店,到得克薩斯州尤瓦爾迪市的小學,再到伊利諾伊州海蘭帕克市游行路線,美國民眾日常熟悉的地方,如今都成了大規模槍擊案的事發現場。
槍擊案頻頻發生,不少美國民眾走上街頭要求控槍立法。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不久,美國國會通過了《兩黨安全社區法》,這是近30年來首個槍支管控方面的重大立法。上一次國會出臺控槍法案還是在1994年,時任美國總統比爾·克林頓簽署了《聯邦攻擊性武器禁令》,但該法案有效期僅有10年,早已于2004年失效。
盡管美國兩黨終于在長期拉鋸博弈后在控槍方面取得突破,但其效果或十分有限。專家指出,兩黨僅在較窄范圍內達成妥協。另據美國智庫皮尤研究中心民調顯示,78%的調查對象對該法案能否有效減少槍支暴力持懷疑或否定態度。
自公民持槍權寫入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以來,持槍自由一直被視為美國民眾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200多年過去了,槍支管控的立法變得愈發艱難。
如今的現實是,部分舊法律已然失效,新法律因兩黨分歧“難產”,現行法律作用有限。槍支暴力頻發不止,一個又一個美國民眾倒在槍口之下。
合法的槍支
伊利諾伊州民主黨參議員朱莉·莫里森(Julie Morrison)陷入了疑惑。
美國“獨立日”上午,莫里森原本坐在車里,向海蘭帕克市參與游行的民眾揮手致意,她的孫子孫女們簇擁在她的車旁慢慢走著。伴隨著音樂和揮舞的旗幟,歡慶游行按部就班地進行,直到槍聲響起。
21歲的羅伯特·克里莫在附近的一棟商業大樓屋頂,向街上游行的民眾開槍,游行隊伍亂作一團,莫里森馬上跑往附近安全的地方。
莫里森漸漸緩過神來。據《紐約時報》報道,作為伊利諾伊州參議員,在其立法生涯中,打擊槍支暴力一直是她的優先事項,莫里森還是伊利諾伊州“紅旗法”的主要發起人,該法律的作用正是避免讓危險的人擁有槍支。
看著海蘭帕克市遭遇大規模槍擊后的場景,莫里森不禁問道,“為什么在全美槍支法規最嚴格的地方之一,還會發生如此大規模的槍擊事件?”
克里莫被抓獲之后,警方順藤摸瓜找到了他更多的購槍細節。盡管克里莫的行為曾不止一次引起警方的注意——一次企圖自殺、一次威脅殺害全家,但他還是在2019年12月獲得了持槍執照,并接連合法購買了5支槍。
不光克里莫一人如此。襲擊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市“生命之樹”猶太教堂的槍手、闖入布法羅超市的槍手以及得州尤瓦爾迪市小學槍擊案的槍手,都是通過合法渠道購買槍支。美國司法部下屬的國家司法研究所綜合調查顯示,1966年至2019年,77%的大規模槍擊案兇手都通過合法渠道購買了犯罪中使用的武器。
美國大都會州立大學(Metro State University)刑事司法教授詹姆斯·登斯利(James Densley)還注意到,在最近的大規模槍擊案中發現,許多槍手都沒有犯罪記錄,可以合法購買槍支,如果是未成年或剛剛成年,他們還會從父母那里獲得槍支作為禮物。很多人都喜歡AR-15和AR-47等長槍,而這些型號的槍支經常作為大規模槍擊案中的犯罪武器出現在公眾面前。
“這個國家的現實是,任何想要傷害自己或他人的人,都可以很容易地用合法手段獲得槍支。”弗雷德·古滕貝格(Fred Guttenberg)說。他14歲的女兒在2018年佛羅里達州帕克蘭校園槍擊案中喪生。
管控力有限的州法律
美國共有50個州,各州對槍支管控的力度不盡相同,如果說槍手在槍支管控寬松的得克薩斯州合法買到槍支尚情有可原,但伊利諾伊州以槍支管控嚴格著稱,克里莫如何在該州合法購槍,就成了下一個需要追問的問題。
根據伊利諾伊州的法律,如果持槍者被認為會構成威脅,當局有幾次機會進行干預,例如在申請持槍許可時,當地警局需要審查其過去的重罪定罪記錄、藥檢情況和精神疾病問題,隨后將資料提交給州警察局進行電子和人工檢索,確定其是否符合持槍資質。
但克里莫依舊合法地拿到了槍。
克里莫申請持槍執照時只有19歲,解釋過此前的不當行為后,他在父親的擔保下順利取得持槍執照。《芝加哥論壇報》指出,值得注意的是,他的父親在幫助克里莫申請持槍執照時,并未和克里莫住在一起,他也不清楚克里莫可能存在的潛在威脅。
面對執法機構是否足夠重視克里莫持槍背景核查的質疑,伊利諾伊州警察局局長布倫丹·凱利(Brendan Kelly)表示,他認為警察局在處理克里莫的信息時采取了正確的行動,當時沒有法律證據能夠證明克里莫是一個明顯且迫在眉睫的威脅,沒有任何信息可以拒絕向他發放持槍執照。
退一步來看,所有審查程序都得到了遵循,克里莫持槍執照被拒絕的概率也很小。根據伊利諾伊州2021年的審計報告數據,2018年至2019年,該州共有近60萬份持槍申請,其中只有不到4%的申請被拒絕。
即便克里莫合法獲得了槍支,但在顯露出危險跡象后,伊利諾伊州的“紅旗法”也可以授權法官下令暫時收走他手中的槍支。可這項法律并沒有在克里莫的案子里被觸發。
“紅旗法”生效需要相關親屬、室友或執法人員通過向當地巡回法院提交申請,并提交某人構成威脅的證據。法官同意后,將允許執法人員沒收被視為危險人物的槍支和持槍執照。然而,“紅旗法”被引用得并不頻繁。據美聯社報道,伊利諾伊州在2019年提交了34份槍支限制令,2020年僅有19份。
這并非因為槍手會隱藏行跡。根據非營利組織“Everytown for Gun Safety”的數據顯示,至少56%的大規模槍擊者事先都出現了至少一個危險的警告跡象,但這種跡象往往會被身邊人忽視。
這主要與家屬或朋友的主觀情感有關。登斯利對《每日新聞》表示,人們通常認為大規模槍擊的兇手是一個局外人、一個瘋子,甚至是一個怪物,他們代表著純粹的邪惡。沒人能想到他們的親人和朋友會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
莫里森也承認,某些槍支法律的有效性往往受到人們相關反應的限制,人們是否向警方通報其朋友和家人令人擔憂的行為,這在立法限制范圍之外。“我們只能提供工具,這是個人選擇問題。”《紐約時報》指出,這一可怕的槍擊事件或暴露出各州層面槍支管控法律的缺陷——在最終取決于警方、家人和身邊觀察人士判斷的體系中,即便強有力的保障措施也存在局限性。
另外,從整體來看,各州槍支管控力度的不同也會被人“鉆空子”。美國槍支暴力研究專家、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拉斯金公共事務學院教授羅恩·阿維·阿斯特(Ron Avi Astor)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考慮到各州間的距離和民眾跨越各州的能力,僅靠各州自己立法管控槍支顯然無法解決問題,民眾可以專程到法律寬松的地方買槍,就像人們總是一窩蜂跑到拉斯維加斯賭博,這也凸顯了追求聯邦層面控槍立法的重要性。
難以推進的聯邦法
一旦將控槍問題擺到美國國會的臺面上,事情就會變得更加棘手,社會安全保障問題演變成自由權利之爭,甚至激化成兩黨的政治斗爭。
這還要追溯到美國獨特的槍支文化。
當美國仍屬英國殖民地之時,13個殖民州中超過一半的人口都擁有槍支,這些槍支最終都在美國獨立戰爭中派上了用場。在起草憲法期間,美國形成了兩派,即聯邦黨人和反聯邦黨人,聯邦黨人認為常備軍隊足以保護憲法規定下的自由,而反聯邦黨人希望更多賦予民眾權利。
出于安撫兩方的目的,1791年,美國憲法的十項修正案被批準通過,其中第二修正案中寫道,“紀律嚴明的民兵是保障一個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就此,美國從憲法層面上保障了美國民眾的持槍權。
美國槍支文化真正在社會上扎根還是在內戰之后。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彭博公共衛生學院撰文指出,市場營銷、種族主義、恐懼以及政治等因素共同導致了槍支的異常泛濫。擁有盈余槍支的制造商開始尋找和平時期的客戶,電影、廣告開始營銷步槍能夠培養男子氣概。另外,奴隸制的終結催生了武裝團體的形成,非裔群體試圖用槍支武裝自己,白人至上主義者則試圖用槍支恐嚇他們。
在第二修正案通過100多年后,槍支暴力相關的黑社會犯罪引起美國社會極大動蕩與不安。此時,美國國會才通過了第一個全國槍支管理法案。
1934年,在時任美國總統羅斯福的推動下,美國國會通過了《全國槍支法》(The National Firearms Act,NFA),對指定槍支的制造、銷售和運輸加以征稅,以限制武器轉讓。四年后,羅斯福又簽署了《1938年聯邦槍支法》(The Federal Firearms Act,FFA),其中要求所有與槍支有關的企業必須持有聯邦槍支許可證。
國會再次將槍支管控問題提上日程是在30年之后,繼美國前總統約翰·F·肯尼迪、其弟弟羅伯特·F·肯尼迪以及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遇刺后,時任美國總統約翰遜推動了《1968年槍支管制法》(the Gun Control Act of 1968,GCA)的通過,GCA廢除并取代了FFA,該法案對持槍者的年齡進行了限制,禁止重罪犯、精神病患者購買槍支,對槍支行業也進行了更嚴格的監管。
然而,令控槍派失望的是,在聯邦立法上剛剛邁出步子的國會,轉而走了幾步回頭路。1986年,《槍支擁有者保護法》(Firearm Owners Protection Act,FOPA)在國會獲得通過,該法案得到了美國全國步槍協會的支持,軟化了從事槍支銷售服務的定義,放松了對彈藥銷售和轉讓的管制。
隨后,控槍立法迎來了一次小高潮。1993年,《布雷迪手槍暴力預防法》推動了槍支購買的背景審查,并幫助建立了全國即時犯罪背景調查系統(NICS)。1994年,克林頓簽署了《聯邦攻擊性武器禁令》。但自此之后,再無槍支管控聯邦立法得到通過,直到2022年6月24日(當地時間),《兩黨安全社區法》的出現。
其實,聯邦層面的槍支立法都取得了相當不錯的效果。紐約州立大學科特蘭分校政治學教授羅伯特·J·斯皮策(Robert J. Spitzer)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他印象較深的是1934年的法案,這項聯邦法案對全自動等武器進行了限制,有效地阻止了全自動武器的普遍流通。
再如《布雷迪手槍暴力預防法》,阿斯特指出,在該法案之下,美國的突擊步槍和多管射擊槍的數量大幅下降,美國槍支暴力事件也確有減少。
但遺憾的是,縱觀美國國會的立法歷史,幾乎每次總要間隔幾十年的時間,才能通過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聯邦槍支管控法案。
兩黨的博弈
拖慢槍支聯邦立法進程的正是兩黨之間根深蒂固的分歧。
幾乎每一次槍擊慘案發生之后,民主黨人士就會掀起一股控槍立法浪潮,從提高購槍年齡門檻到禁止攻擊性武器。而保護個人持槍權利的共和黨人,則會指責民主黨想要剝奪民眾的合法權利,反其道而行之,主張放松管制,提議給老師、校園工作者配槍,聲稱“能夠阻止持槍壞人的是持槍的好人。”
其實,共和黨主張的觀點并沒有數據支持。哈佛大學研究了1.4萬起涉槍犯罪后發現,真正出于自衛目的的槍擊遠少于1%。阿斯特表示,多數發生大規模槍擊的學校,現場都有武裝警衛或警察,得州小學也是如此,但當槍手拿著AR-15進入校園時,現實情況是人們會因為感到害怕而不敢與其發生正面沖突。
在兩黨就控槍的博弈中,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兩黨行動與美國國內民意的背離。
皮尤研究中心數據顯示,90%的民主黨選民支持對持槍人的心理健康進行評估,支持這點的共和黨選民占85%;92%的民主黨選民認為應該進行購槍背景核查,也有70%的共和黨選民持相同意見。美媒Vox指出,這些數據表明,其實許多槍支管制政策都得到了大多數美國民眾的支持。
即便如此,兩黨也沒有加快立法的腳步。阿斯特指出,這也是多年來令他非常困惑的地方,他不理解為什么共和黨不跟隨選民心意,推動槍支管控。
“對此我得出的結論是,控槍對于共和黨而言是個政治問題,他們讓步會讓民主黨看上去更勝一籌,所以他們尤其希望在選舉前保持強硬,不愿意冒著失去選票的風險推進控槍。”阿斯特說,美國民眾在槍支問題上并沒有那么多分歧,分歧主要在政客之間。
此外,圍繞槍支形成的利益團體也在對立法進程施加影響。2013年,在康涅狄格州桑迪胡克小學發生槍擊案的幾個月后,國會試圖通過一項擴大購槍背景調查的法案,由于多數共和黨人和少數民主黨人的反對,該法案未能通過。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對此發表了一篇言辭激烈的演講,將矛頭直指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RA)。
美國全國步槍協會自稱是“美國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民權維護組織”。據BBC報道,NRA主張槍支越多,國家越安全。
除NRA之外,類似反對控槍的利益集團還有全國持槍者協會、全國射擊運動協會、全國槍支權利協會等。這些利益集團也都為美國總統選舉和國會選舉提供政治捐款。
政治博弈、團體游說以及槍支在美國文化中的獨特意義,多方因素綜合之下,推進槍支管控變得難上加難。
談及美國控槍的未來,阿斯特顯得十分猶疑。他表示,從聯邦最高法院關于槍支管控和墮胎等方面的決定來看,他們對法律的解讀非常嚴格。“許多人都為槍支立法感到擔憂,未來充滿不確定,一切都有待觀察,我們只能等到事情真正發生后,再看如何解決。”
A10-A11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欒若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