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由政府定價,未進入醫保目錄的則由企業自主定價。”這位業內人士說,從邏輯上說,政府定價要看國家發改委的定價,但由于工作量的原因,對新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國家發改委往往不能在第一時間全部調查清楚每一種藥的價格。結果,就變成了藥企向所在地物價部門登記備案,國家發改委再參考各地招標價格。這樣一來,發改委定價參考的,往往正是企業上漲以后的價格。
據悉,在每次增補醫保品種討論的時候,一些企業都會派出大量人手四處公關。有的在最終的醫保目錄公開前,就已經獲知自己的產品是否進入目錄,就有了價格操作的時機。
這位業內人士給記者描述了一些企業調整價格的流程:
當一家企業獲知自己的產品進入國家醫保目錄后,會馬上填寫一個表格,列明漲價的原因,向當地物價部門進行價格調整的備案。漲后價格獲得當地物價部門認可后,企業以此為據到各地參與藥品招標。如果在某幾個地區,這個上漲以后的價格不被認同,有的企業干脆放棄這幾個省的招標,以維持其上漲后的高價。
“用這樣的方法操作半年或一年后,發改委看到的價格,就變成了企業上漲之后的高價,所確定的政府定價,自然也水漲船高。”這位業內人士說。
這位業內人士舉例向記者說明,假設,一種藥品在醫院售價115元,醫院的進價為100元。那么代理商名義上的進貨價是90元,實際上代理商從生產企業的進貨價可能僅為18元。也就說,這18元就是生產企業保本、盈利的底線,在18元~90元之間的72元,則被用于臨床費用、繳稅、配送費、醫藥代表提成、公關費等各項支出。
如果這家企業在進入醫保目錄之后成功提價,代理商的進貨價并不會改變。由于價格上漲增加的利潤,則由生產企業與代理商進行分成。由于醫院可以在藥品進價基礎上加價15%,如果藥價提高,醫院加價后也能獲得更多的利益,醫院也傾向于價格高的藥品。
這樣一來,藥品生產企業、流通企業、醫院都能從提高的藥價中獲得好處。
在遼寧省物價局,兩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關負責人表示,藥價調整是綜合考慮,有三個因素重點考慮:一是要參照外省的價格,二是參照本省現行的價格,三是考慮企業的成本。按照國家現行的政府定價辦法,企業如果要調整價格,需要向物價局報備相關資料,“物價部門的工作壓力很大。”
這兩位相關負責人表示,企業漲價的流程是先向所在地物價部門報備,然后由當地物價部門上報國家發改委,最終由國家發改委定出政府價格。
“原料、人工成本、能源、制造費用、市場短缺與否等等,都是企業漲價的理由。”這兩位負責人說。
但是,這兩位負責人沒有提供該省漲價藥企的登記備案情況。
藥價形成機制是否需要改進
按照我國目前的藥價形成機制,藥品價格基本上分三種。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由國家發改委制定價格;未進入國家醫保目錄但進入各省醫保補充目錄的藥品,則由所在省制定指導價格;其余的藥品,按照市場狀況自主定價。
“企業報價的時候,需要填一個統一的表格,列明各項成本等內容,基本上都是企業自己填寫,物價部門很難查實。”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不少藥企在當地都是納稅大戶,靠著多年積攢的人脈關系,能夠層層過關抬高價格,這樣一來,國家發改委采集的價格數據就成了高價,降低藥價的初衷就被打破。
據這位業內人士介紹,國家發改委也在想辦法調查藥品的真實底價,也就是代理商從生產企業拿到的進貨價。去年就曾采集這個數據,但一些代理商修改了價格。
今年5月,天價蘆筍片事件在社會引發重大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