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民晚報電 7月23日,棗強縣組織公安消防等部門,對全縣網吧逐一進行檢查,并行政拘留了10名在網吧內吸煙的人員。對此,社會各界議論紛紛,看法不一。
■新聞回放
10人網吧內吸煙被拘留
據介紹,此次行動共檢查網吧17家,檢查中發現個別網吧內存在吸煙、售煙、使用他人身份證上網、使用無效證件上網、消防器材過期等問題。對存在問題的網吧,棗強縣公安局責令其立即停業整頓、限期整改,并對情節嚴重的網吧立即進行了查封。
此次行動還對在網吧內吸煙人員采取了嚴厲措施,共有10名在網吧內吸煙人員被行政拘留。
■眾說紛紜
社會各界對此看法不一
記者在衡水市區隨機采訪發現,多數人對公安機關拘留網吧內吸煙者的做法是支持的。經常去網吧的小王告訴記者,他曾經有過和吸煙者坐在一起上網的經歷,那些吸煙者在自己的座位上肆意享受,全然不顧別人的感受。小王認為網吧禁煙“僅靠吸煙者的‘良心發現’是約束不住的”。
也有的人認為拘留網吧吸煙者的做法“太狠了”,應該分情節輕重區別對待。還有的人認為我國在公共場合禁煙的力度一直就不大,社會、制煙企業都有責任,不應該只對吸煙者如此嚴厲。
■社會調查
多數人支持行政拘留措施
曾經有機構對在網吧內吸煙及對網吧吸煙行政拘留措施做過一番社會調查。
對網吧內的吸煙行為,25%受訪者反感,65%受訪者非常反感;對于網吧吸煙行政拘留,5%受訪者認為力度不夠,35%受訪者認為很好,僅有5%受訪者認為不好。
總體來看,多數人對拘留網吧吸煙者的做法也是支持的。
■公安消防
行政拘留有法可依
在網吧內吸煙會嚴重到被行政拘留嗎?記者了解到,最新修訂的《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據悉,以往警方處理違規吸煙行為通常給予教育警告處分,連罰款都極少。2009年8月20日,出于國慶安保的考慮,國家公安部曾下文要求“在具備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吸煙者,一律行政拘留5日”,此后各地公安機關開始對網吧吸煙者采取拘留措施。
■特別提醒
公共場合吸煙可能被拘留
根據《消防法》規定,不獨網吧,在加油站、汽車站、服裝批發市場、醫院門診樓、電子市場等場所吸煙,都有可能被拘。事實上,也確實有不少在這些場所吸煙的人員栽進去了。
公安消防人員認為,吸煙者首先要有安全意識,嚴格遵守場所規定。場所的負責人、工作人員也應提高警惕,一旦發現立即制止,制止不了的報消防部門處理。市民發現違規吸煙者,可現場拍照或者保存煙頭以取證,并舉報到各地消防部門。(通訊員 李愛華 記者 孟憲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