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網麗水7月29日電今日下午4時整,浙江遂昌警方就凱恩“通緝門”在麗水市遂昌某酒店召開新聞發布會。該局副局長謝炳洪宣布依法撤銷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并對當事人賠禮道歉。
據謝炳洪介紹,2010年5月以來,網絡上出現了對凱恩集團的負面文章。凱恩集團以商業信譽被損害為由,強烈要求遂昌縣公安局立案偵查。遂昌縣公安局于5月20 日立案偵查。在該局調查中發現,《經濟觀察報》仇子明在有關媒體連續發表關于凱恩的四篇文章。根據仇子明公開發表的文章內容,遂昌縣公安局認定仇子明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并于7月23日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決定。
7月28日,在浙江省公安廳的指導下,麗水市公安局組織有關專家連夜對該案的有關證據和辦案程序進行審核。7月29日上午麗水市公安局調查核實后認定,遂昌縣公安局目前對仇子明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采取刑事拘留的決定不符合法定條件,責令遂昌縣公安局立即撤銷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并向其本人賠禮道歉。
今天上午10時,遂昌縣公安局撤銷了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同時,麗水市公安局將會對該案辦理情況作進一步的調查,查明情況后依照法律規定追究責任。
對凱恩集團控告的問題,公安機關將嚴格依法進行調查。(記者 古其錚 江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