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航空有限公司30日公布了“8-24”飛機墜毀事故遇難旅客賠償標準,每位遇難旅客賠償總額為96萬元。
據介紹,依據2006年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64號《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國內民用航空運輸旅客傷亡賠償最高限額為40萬元人民幣,每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最高賠償限額為3000元人民幣,旅客托運的行李的最高賠償限額為2000元人民幣,共計40.5萬元人民幣。
同時,考慮到2006年以來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計增長幅度,賠償限額調增至59.23萬元;再加上為遇難旅客親屬作出的生活費補貼和撫慰金等賠償,航空公司對“824”飛機墜毀事故每位遇難旅客的賠償標準總共為96萬元人民幣。
黑龍江保監局:伊春空難已賠付1659.37萬元
據保監會網站消息,伊春“8.24”特別重大飛機墜毀事故發生后,黑龍江保監局迅速行動,動員全行業力量做好遇難者和幸存者投保情況排查和理賠服務工作。截至8月30日16時,已確認遇難者中有35人在20家保險公司投保,預計賠付2551.93萬元,已經賠付1659.37萬元。目前,己確認幸存者中有38人在20家保險公司投保,預計賠付1706.71萬元。據騰訊網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