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能否從事教師行業?
安徽省安慶市教育局給出了否定的答案。
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小王(化名)并不這么認為,他將安徽省安慶市教育局告上了法庭,坊間稱其為“艾滋病就業歧視第一案”。
10月13日上午9時,安慶市迎江區法庭審理此案。鑒于該案判決結果的社會影響巨大,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據介紹,一審結果最遲將于11月底宣布。
在庭審后不久,安慶市教育局副局長吳功華接受了《中國經濟周刊》的獨家專訪。他說,“我們很同情他,但是親情代替不了法律,我們是依法招錄。”
“我希望姚明、彭麗媛、濮存昕這些艾滋病防治宣傳大使可以公開地對我表示支持。”小王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他們只要說一句‘艾滋病感染者可以當教師’就行了。”
體檢“不合格”被拒錄
今年5月6日,安慶市教育局發布《2010年安慶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5月29日,小王參加了安慶市教育局組織的考試。在這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為80名的考試中,小王先后通過了筆試、面試。
7月12日,小王在安慶市立醫院進行了體檢。“我們拿到醫院提供的體檢單顯示為‘不合格’,并將這一結果告訴了他。他要求復查。醫院對他進行第二次復檢,報經安慶疾控中心,二次體檢結論依然是不合格。教育局于是作出‘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的決定。”吳功華介紹說,“最初我們并不知道他是什么病,也沒有對外透露任何關于他本人的信息,也沒有告知其本人是什么病。后來,我們通過媒體報道才知道是艾滋病。”
小王的體檢結果顯示是HIV1(人類免疫缺陷病毒的其中一種)抗體呈陽性。但是吳功華拒絕展示體檢單,“因為這涉及到小王的個人隱私”。
小王認為,自己是處于潛伏期的“艾滋病病毒攜帶者”,在工作能力上與其他人并無任何不同,教育局以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的行為違法。上訴書要求被告錄用原告為安慶市市直學校教師。
但是教育局的拒錄并非無理可據。
在此前發布的招錄公告中顯示:“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不合格取消本次聘用資格”。
吳功華引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的規定說,與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不同,不存在“艾滋病病毒攜帶者”這一概念,所以沒有“艾滋病病毒攜帶者”的說法。這是因為HIV感染后幾乎100%都會發病。“所以,HIV感染的診斷一經確認,即作體檢不合格的結論。”
中國疾病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治療與關懷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艾滋病病毒攜帶者”這個說法我們一般不提,HIV病毒感染后分為急性、無癥狀和艾滋病人三個階段,我們一般的提法是“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首席專家、病毒與免疫研究室主任邵一鳴則告訴《中國經濟周刊》:“有‘艾滋病病毒攜帶者’的說法,是指全部感染HIV的人,包括沒發病和發病(艾滋病人)的;HIV感染后不是100%都會發病,有特例,即長期存活者,盡管這部人較少。從HIV感染到50%的感染者發病(平均潛伏期)的時間約為7~8年, 感染20年后仍不發病的小于10%。”
參照公務員招考標準是否“歧視”
在庭審中,“公務員招考標準是否適用教師招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是否合法”成為辯論焦點。
原告辯護律師之一、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李方平表示,教師不是公務員,教師招聘按照公務員體檢標準拒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