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領導干部在職務變動過程中濫用人權、財權和事權,近日,銅川市出臺了《銅川市領導干部職務變動監督事項規定》,其中提到重點監督掌握一定人權、財權、事權的“一把手”。《規定》明確要求:一是強化重要時期監督。領導干部在被確定為擬提拔對象、文件規定需退出領導崗位或市委、市委組織部作出領導干部職務變動決定的,由組織部門派員到其所在單位宣布凍結事項,對涉及的人事、財務、重大事項審批權限予以凍結。二是強化重點人物監督。把掌握一定人權、財權、事權的干部,特別是“一把手”,作為重點監督對象進行監督。三是強化交接管理。交接手續一般應在接任者到任10個工作日內辦理,通過接任領導和離任領導就單位相關經濟事項面對面交接,以及組織、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移交,進而明確任期經濟責任和權責劃分。(記者 黃憲明) 據華商網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