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公布2011年4月1日起,特大醫療事件兩小時內上報
2011年4月1日起,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殘疾的特大醫療安全事件,須在事件發生兩小時內上報。衛生部昨天下午公布了《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作出上述要求。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及損害人數,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分為三級。
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為造成2人以下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醫療機構應當自事件發現之日起15日內,上報有關信息。
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為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或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殘疾、器官組織損傷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醫療機構應當自事件發現之時起12小時內,上報有關信息。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殘疾是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醫療機構應當自事件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上報有關信息。(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