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部門近日在被毀壞的遺址周圍設立標示牌。
以遼東半島最南端旅順老鐵山腳下郭家村命名的郭家村新石器時代遺址,曾經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并分別于1979年和2008年被確定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然而,這個距今四五千年的郭家村新石器時代遺址已慘遭滅頂之災,有數千平方米的遺址被夷為平地。
遺址所在山頭被挖掘機挖至數米深
記者16日在現場采訪時看到,挖掘機、鏟車已經將郭家村遺址所在山頭挖至數米深的巖石層,并將山頂推平,整個遺址的頂部破壞殆盡,在被挖開的斷層中,大塊的火燒土暴露在挖掘出的斷崖上。而施工區域距離文物標志碑的最近點只有三四十米。
據記者現場目測并經文物保護志愿者證實,被推平的遺址長約100米,寬四五十米,總共四五千平方米。而在被推平的山頭下方,仍有推土機在工作,并建有部分建筑。
遼寧師范大學博物館學系主任劉俊勇說:“郭家村新石器時代遺址僅存的上層(龍山文化時期)遺址幾乎完全被破壞了,從而使這一遺址遭到滅頂之災,造成不可挽救的損失,這將使有關學術研究受到重大影響和阻滯。”
據大連文物保護志愿者王德亮介紹,他們是于4月30日發現郭家村新石器時代遺址被破壞的,當時施工已經有五六天。他們當天就向有關部門進行了通報。
大連市旅順口區文物管理辦公室主任王琳稱,5月3日,他們已經向施工單位下令停止施工。記者在現場看到,文物部門用繩子將被毀區域圍起來,掛上了“文物保護重地!未經政府批準禁止入內!”的牌子。
企業推脫不知遺址,村里稱不清楚保護范圍
據調查,在郭家村新石器時代遺址處施工的企業為大連綠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總經理王成寶在接受采訪時說:“我們確實不知道有這個遺址。”
記者接著又采訪了牧羊城村黨總支書記劉作洪。他說:“我知道有這么個郭家村遺址,但是不知道這個遺址還延伸到我們村。”他說,王成寶是2009年與村里簽訂了90畝地的承包土地合同,并一次性交了40萬元,要在上面建設大櫻桃園、花卉園和藍莓園,是從事類似農家樂的農業采摘旅游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但是,因特殊情況需要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保證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并經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批準,在批準前應當征得上一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同意。
然而,據了解,這一項目并未經過省市政府批準,文物行政部門事發前對于這個項目的施工也不知情。
旅順口區鐵山街道辦事處主任張興濤解釋說,街道過去曾經多次進行過文物保護方面的教育,說不知道這個遺址是不應該的。但是,由于這個遺址位于郭家村和牧羊城村的交界處,遺址又是地下文物,在現場并沒有保護的范圍界限,可能是牧羊城村對遺址地域界限有點模糊。
沒有保護標志,政府也沒有發揮保護作用
劉俊勇曾經于1973年參加過郭家村新石器時代遺址的試掘,并且是1976年和1977年兩次發掘的參與者之一。
據他介紹,這個遺址既是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以及紅山文化等多種文化的一個交會點,又是中原文化向東北及東北亞輻射的紐帶、橋梁和中轉站。它不僅在東北地區非常罕見,而且在東北亞也很有影響,日本、朝鮮、韓國、俄羅斯遠東地區對其都很重視。
郭家村遺址1979年被確定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08年被確定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10年3月23日,遼寧省政府專門下發11號文件,公布了包括郭家村遺址在內的56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郭家村遺址保護范圍為250米見方,即62500平方米。
王琳稱,截至目前,區政府并沒有接到省政府的保護經費和由省政府制作的遺址保護標志碑。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文物保護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劉俊勇分析認為,郭家村遺址盡管列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已30多年,卻至今沒有設立刻有保護范圍的保護標志,而當地政府也沒有真正發揮保護組織的作用,這是致使遺址遭受滅頂之災的根源。
實際上,除了郭家村遺址之外,近年來,隨著經濟建設的高速發展,一些地方的古代文物、遺址、遺跡正在受到不同程度的毀壞乃至消失。大連幾位文物保護志愿者近幾年對大連市區內22處被列入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登記的史前遺址調查時發現,有20處史前遺址受到破壞,其中有6處遺址已經消失。(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