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教育廳等五部門昨日出臺相關指導意見,要求城市新建居住區依據居住人口、周邊教育配套設施等,同步規劃建設幼兒園、小學,且嚴禁辦成“貴族”學校。
1500戶以上應建幼兒園
由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建廳聯合制定的《城市新建居住區配套規劃建設幼兒園、小學的指導意見》規定,居住區戶數在1500戶及以上的應規劃建設幼兒園,4000戶及以上的應規劃建設小學。
幼兒園選址應設于陽光充足(冬至日日照不小于3小時)、可擋寒風的建筑物背風面;接近公共綠地;便于家長接送的地段;活動場地應有不少于1/2的活動面積在標準的建筑日照陰影線之外。幼兒園應有獨立院落和出入口,出入口應避開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有條件的應預留停車空間。
小學選址應設于陽光充足地段(教學樓應滿足冬至日不小于3小時的日照標準),學生上下學穿越城市道路時,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相鄰居住區可聯辦
獨立居住區居住戶數達不到指導意見規模的,或已開發建設(使用)的居住區,未配套建設幼兒園、小學等教育資源的,由縣級相關職能部門統籌規劃,提出相鄰居住區聯辦或獨辦幼兒園、小學方案,統一組織實施。
因居住區居住戶數較少或開發商(單位)沒有條件建設的,應按規定繳納城市新建小區教育設施配套建設費,由縣級相關部門統籌規劃建設幼兒園、小學。
縣級相關職能部門在審批開發商(單位)項目立項、征地、規劃、開工建設和竣工驗收等程序時,應嚴格審查配套規劃建設的幼兒園、小學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和處理。
嚴禁辦成貴族學校
《意見》中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探索居住區幼兒園、小學的管理辦法,推進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學)體制創新。
居住區規劃建設的幼兒園、小學,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任何個人、機構無權擅自變更其屬性和處置資產。新建的幼兒園、小學,屬于公辦的,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由同級財政給予適當獎補支持。嚴禁以各種名目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嚴禁舉辦高收費、“貴族”性質的幼兒園、小學。
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市(區)依據指導意見制定。(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