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近日出臺后,引發了強烈爭議,不少城市掀起夫妻一方在房產證上加名的熱潮。據南京媒體報道,近日南京市地稅局開始執行新規:夫妻對婚前一方房產加名征收3%契稅,引起當地市民爭議。
新聞回顧:《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出臺讓老公變成房東
消息稱稅務總局正在研究房產證加名字征稅細則
昨日記者了解,西安目前并未出現“加名熱”。據陜西省地稅局介紹到,全省對婚前房屋加名分情況征稅。
“婚前,女方和男方是不存在法律關系的。如要在一方的房產證上添加另一方名字,是要繳稅的。”昨日,陜西省地稅局的工作人員給以解釋:“由于沒有法律關系,房產加名是屬于一方贈與另一方,按所贈房屋面積的價值3%的稅率收取。”
這位工作人員舉例說:男方婚前以5000元/平米購買100平米房屋。他女朋友(未結婚)要求房產證上加名,兩人共同擁有。則視為男方贈與女方50平米,收取契稅=250000元(所贈房屋價值)×3%(稅率)=7500元。“如果是婚前一方購房,婚后另一方要求房產加名。目前在我省暫不需繳稅。”陜西省地稅局的工作人員解釋,“新婚姻法修改,導致很多相關部門的執行細則還沒有出來,我們曾請示國家稅務總局對這類情況不征稅,但目前未收到相關文件通知。從法理上講,兩人結婚已具有了法律關系,一方贈與另一方的財產是不用繳稅的。”
另據了解,按揭購房在未償還清房貸時,不能加名。“畢竟房屋還處于抵押狀態。”西安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說。
昨日,記者從西安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西安市并未出現“加名熱”。實習記者謝濤
相關新聞:南京地稅對婚前房產加名征稅被指“趁火打劫”
稅務部門表示,在加名之前,如果在雙方沒有提出房屋所占權屬比例的情況下,房屋產權比例將按照夫妻雙方各半劃分。具體的計稅方式為“評估價格的一半×婚前房產契稅稅率3%”。具體計算過程如下:王先生房子的價值為100萬計算,那么要把劉小姐的名字加進產權證,其契稅繳納為100萬÷2×3%=15000元。
南京地稅回應:婚前房產加名稅屬現行全國政策
昨日,南京當地媒體爆出一條新聞,稱南京市地稅局房產契稅窗口突然出現告知稱,從2011年8月23日起,夫妻一方在婚前購買的房產,在婚后如需添加對方名字,按照雙方約定份額,需要依法繳納3%的產權轉讓契稅。
評論:征稅改變不了婚姻互信危機
依據中國目前稅收應該適當減輕,還利于民,藏富于民的總體形勢,以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理應以整套房屋為對象的征稅原則,“加名稅”還是不要征收的好,以免讓人覺得相關部門不是為人民服務的,而是重利輕義、落井下石、趁火打劫的!(來源: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