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8日電 (記者 邢利宇)28日在此間閉幕的全國政協十一屆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關于撤銷周鎮宏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
決定內容為:鑒于周鎮宏嚴重違紀,根據中共中央建議,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撤銷其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據媒體報道,中共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周鎮宏,1957年10月生,廣東普寧人。2002至2007年,任廣東省茂名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7年起任廣東省委統戰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