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昨出爐,從今年1月1日起,全省100多萬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將上調。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人社廳黨組書記、廳長鬲向前要求從即日起,全省養老保險經辦系統要放棄休息時間,加班加點,全力以赴做好發放工作,確保我省今年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盡快發放到位。
調整對象
2011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含按照國發〔1978〕104號和陜勞社發〔2002〕77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
如何調整
調整分為兩大部分:普遍進行調整和按政策向部分群體進行傾斜。
普遍調整:
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在此基礎上,再按年齡大小分四檔增加養老金,以體現對年老退休人員的照顧,即:退休人員年齡在69周歲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年齡在70周歲至74周歲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年齡在75周歲至79周歲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90元;年齡在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30元。
按政策向部分群體進行傾斜:
普遍調整后,對以下退休人員再給予政策傾斜:
1.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按相應管理權限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和原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享受高級職稱待遇的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增加160元,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在此基礎上,對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對按規定核準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對200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本次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同時符合上述兩款以上的,累加執行。
特殊人群
此外,對于已按照2008年省政府《關于印發解決未參保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問題試行辦法的通知》、2009年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解決未參保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問題辦法的通知》和2010年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解決未參保超齡原“五七工”、“家屬工”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的通知》規定,辦理了相關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補貼人員,2011年12月31日之前已辦完納入養老保險手續的,再按上述規定進行調整。
2011年12月31日已領取養老補貼但還未辦完納入養老保險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待辦完納入養老保險手續后再按上述規定計算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超出150元的部分從2012年1月1日起給予以補發。調整提高養老補貼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執行。(華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