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向按計劃招用的曾在我省國有、集體企業工作過的農業戶籍人員發放養老補助工作,目前已進入實施階段。符合條件人員可由原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向區(縣)人社部門統一申報。養老補助從今年元月1日起執行。
滿足啥條件可申請
申請養老補助須同時具備以下幾項條件:經原縣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有關行政部門下達計劃指標招用,曾與我省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招用手續不全、但有明確檔案記載或原始資料,能證明其在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工作經歷;工作滿3年以上,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曾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但未達到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年滿60周歲;具有我市農業戶籍;參加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今后達到規定年齡的此類人員,從到齡的次月起按規定領取養老補助。
補助按啥標準發放
符合條件的人員,在發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再加發工齡補助。已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地區,基礎養老金按新農保有關規定執行;未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地區,基礎養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標準執行。工齡補助標準每滿一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每月發給4元。其中,1958年1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上世紀60年代初精簡人員每滿一年每月發給6元。(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