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文化部今天表示,今年年底之前,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文化站)將全部實現向公眾免費開放,中央已將“三館一站”免費開放經費列入制度性預算當中。
但近期文化部和財政部聯合開展的“三館一站”督查工作發現,中部地區的10個省中就有6個省沒有全部落實地方承擔的資金,占的比例達到60%;有的省份配的比較少,沒有完全配套。
文化部表示,將盡快研究制定國家層面的“三館一站”免費開放經費保障管理辦法,加強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同時深化公益性文化單位內部改革,逐步完善監督考核機制,提升公共文化單位的管理水平。
此前報道:
為貫徹落實十七屆五中全會、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溫家寶總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推進美術館、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免費開放,豐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充分發揮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提高公民鑒賞能力的重要作用,日前,財政部、文化部聯合下發《關于推進全國美書館、文(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歸口管理的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進一步向社會免費開放提出要求。
《意見》明確,在2011年底之前國家級、省級美術館全部向公眾免費開放;2012年底之前各級美術館全部向公眾免費開放;2011年底之前,全國所有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實現無障礙、零門檻進入,公共空間設施場地全部免費開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務項目全部免費。到2012年底,全國所有一級館、省級館、省會城市館、東部地區館站免費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質量和水平不斷提升,形成兩個以上服務品牌。其他圖書館、文化館站實現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健全,并免費提供。
《意見》指出,推動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對于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基本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推進這一工作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行動,切實把免費開放工作做實、做細、做好,為公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
《意見》對推進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進一步向社會免費開放提出了要求。要求推動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應全面推開,逐步完善,在推進免費開放的過程中,建立與其職能任務相適應的基本文化服務內容和方式,加強管理,深化改革,提升服務能力;要堅持公益,保障基本,對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以外的文化服務項目,要堅持公益性,降低收費標準,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要緊緊結合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基本職能,研究確定基本服務項目和內容,加強規范化建設,提高公共文化設施的利用率,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要加強免費開放的宣傳工作,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讓更多的群眾了解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的功能和作用,吸引廣大群眾走進文化設施,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同時樹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的良好社會形象。
對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進一步向社會免費開放,《意見》提出了具體舉措。具體包括:取消原有部分收費項目,取消公共圖書館辦證費、驗證費、自修室使用費、電子閱覽室上網費,取消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存包費,限期取消文化館(站)群眾文化藝術輔導和培訓費,業余文藝骨干培訓費,公益性講座、展覽收費;限期收回出租設施,不得以拍賣、租賃等任何形式改變公共文化設施用途,已挪作他用的限期收回;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以外的公益性服務,要與市場價格有所區分,降低收費標準,按照成本價格為群眾提供服務;完善免費開放公示制度,在窗口接待、場所引導、資料提供以及內容講解等方面創造良好的服務環境,增強吸引力;制定應急預案,充分考慮免費開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和問題,制定切實可行、嚴謹細致的免費開放工作方案,確保免費開放后的公眾安全、資源安全、設施設備安全;加強免費開放的宣傳,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擴大免費開放的公眾知曉率,吸引廣大群眾走進文化設施,最大限度地發揮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功能作用。(中廣網 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