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前,讀者可登錄省法制辦官方網站(.sxzffz.gov)查看《意見稿》全文,并通過傳真至029—87294499、或發郵件至shfzc87294499@163將如何更好地管理校車,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意見反饋給省法制辦。
提供校車服務的校車必須取得校車專用標牌,駕駛人也必須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校車必須配備安全設備、衛星定位裝置和隨車管理員……
昨日,《陜西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簡稱《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與國家的規定相比,《意見稿》內容更加細化、可操作性更強。
《意見稿》要求設區的市、縣(市、區)政府科學合理調整學校設置規劃,優化中小學(教學點)布局,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上下學需要的農村地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要保障其獲得校車服務。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群眾舉報違反校車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省法制辦相關人員介紹說,目前他們正在與公安等部門協商,準備在現有駕駛資格考核中增設一個校車駕駛資格考試,通過考試后頒發專門的校車駕駛資格證書,以區別于其他駕駛資格。
注:按照國務院《校車管理條例》的規定,校車標牌應當載明本車的號牌號碼、車輛的所有人、駕駛人、行駛線路、開行時間、??空军c以及校車標牌發牌單位、有效期等事項。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應當配備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