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醫改辦、衛生廳、人社廳、財政廳、保監局、民政廳等六部門聯合召開會議,研究討論《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討論稿)》,擬定于2013年完成陜西省大病保險工作試點,2014年在全省全面開展大病保險工作,初步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標準
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據了解,《方案》是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的。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保障范圍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在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高額醫療費用,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省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準。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力爭避免城鄉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為目標,確定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