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為了孩子,就是拿槍逼著我都不會去偷東西。”昨日,看著出生僅10天的嬰兒,43歲的李麗一臉心酸。19日,她在超市偷食用油時被工作人員發現并報警。
監控里看著她偷食用油
李麗住在東方社區101街坊。19日上午,包裹嚴實的李麗剛一走進公園南路一家超市,就引起店員注意。
“店員在監控里看著她把一桶食用油裝在了大包里,然后又到其他貨架上拿了一些小東西到出口結賬。”民警謝東說,結完賬后,店員問她包里還裝著什么東西,但李麗不承認包里有東西。于是,店員報警。李麗被民警帶回興慶路派出所接受調查。在派出所,李麗很快承認了偷盜食用油的事實。
李麗告訴民警,她偷食用油是生活所迫,家中還有一個剛出生9天的女兒沒人照顧,她出來時女兒睡著了,不知現在醒了沒有。
此時,已經過了下午2時,李麗從家中出來已快3小時。民警將情況向所領導匯報后,帶李麗回她家。
“推開門屋里一片漆黑,連電都沒有。”民警謝東跟在李麗后面,經過短暫的適應后,他發現這是一個面積不到40平方米的兩居室,在北邊的臥室里,女嬰睡得正熟。
李麗說她有過兩次婚姻,第一次因前夫嗜賭成性離婚。再婚后,丈夫今年3月出車禍身亡,此時她已懷有身孕,待業在家的她一直靠每月540元的低保生活,12月11日,她在省第四人民醫院生下了女兒。
當晚,謝東將了解的情況向所領導做了匯報。昨日下午3時,民警帶著食用油和嬰兒奶粉再次來到李麗家中,記者也來到她家。
屋子里伸手不見五指,僅在臥室點著一根蠟燭。李麗坐在床上拿著奶瓶給啼哭的女兒喂奶。“從前一天凌晨3點開始,孩子就沒有奶粉吃了,一直到中午11點,孩子餓得不停哭。我也沒有奶水,只能給孩子喂水。”李麗說,當時她身上只剩下12塊錢了,所以就想到超市偷點油賣了換點錢。
“如果不是為了孩子,就算是拿著槍指著我,我也不會去偷東西的。”李麗看著熟睡的女兒,臉頰上掛著兩行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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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保釋未執行的條件
治安拘留保釋未執行的條件和原因主要有:一是當事人提出復議的,拘留必須停止執行;二是被拘留人因健康或家庭有特殊困難申請緩期執行的。以上保釋未執行的的條件和原因一旦消失就會恢復執行。(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