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調查發現,部分民營企業帶薪年休假比例不到四成。為督促落實帶薪年休假,省人社廳勞動監察局在全省開展大檢查。如果你沒休帶薪假的話,可撥打029-87421392舉報投訴。
現狀
一線職工帶薪休假比例較低
2012年,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見》。近日,由省政府辦公廳牽頭,會同省監察廳、人社廳、財政廳、工商局、地稅局等部門,組成3個督查組,對全省13個市(區)、20個縣(區)以及3個省級部門、45個市縣部門和57戶不同類型企業的帶薪年休假問題調研。
調研發現,11個市(區)及被抽查的3個省級部門已建立了職工帶薪年休假計劃制度、報告及備案制度。但還有個別市尚未出臺貫徹實施意見。從單位看,機關事業單位比企業執行好;國有企業和股份制企業比民營企業執行好;經濟效益好的企業比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執行好。省級單位比市級單位執行好,市級單位比縣級單位執行好,越到基層執行情況越不理想。從職工看,領導干部、技術業務骨干以及重點工程和生產一線的職工帶薪休假比例相對較低。
怪象
領導不休假 職工也不好意思休
調查顯示,一般干部職工休假比例為60%-70%,領導干部休假比例為10%-20%。一些單位由于主要領導不休假,造成職工不好意思休假;有些企業領導認為帶薪休假會影響效益,不主動安排職工帶薪休假,規模越小的企業落實越差。如寶雞市民營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職工年休假比例不足40%;咸陽秦都區對326戶私營企業的調查也顯示,只有123戶不同程度落實了帶薪年休假,占比不到38%。在休假時還存在“以學代休”、“以會代休”等變相執行的情況。調查組一名成員說,一些民營企業的員工“一個蘿卜一個坑”,休假了工作就受到影響。
省人社廳近日下發通知,今后,全省各企業要在每年12月底前將本單位下一年度職工休假執行計劃報人社部門備案,不能安排休假的要說明原因并按規定支付未休假工資。省人社廳勞動監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的專項檢查已開始,將持續到6月15日,如果勞動者2012年沒有享受帶薪年休假,可撥打電話029-87421392進行投訴。對年休假制度執行不力的單位,將取消各類先進評選資格;對未按規定安排職工年休假且不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加付賠償金。(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