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確定后的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即“三定”方案)公布。
國家鐵路局(副部級)為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局,設7個內設機構,機關行政編制為1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安全總監各1名,司局領導職數2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取消開行客貨直通列車、辦理軍事運輸和特殊貨物運輸審批等15項職責。設立沈陽、上海、廣州、成都、武漢、西安、蘭州7個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內鐵路監督管理工作,包括監督鐵路運輸安全、鐵路運輸服務質量等,行政編制350名,領導職數按1正2副配備。
國家鐵路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昨日還公布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食藥監總局設17個內設機構,總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4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1名副局長兼任國家衛計委副主任;司局領導職數60名(含食品安全總監1名、藥品安全總監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干部局領導職數2名),國家食品藥品稽查專員10名。(華商網-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