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延安某公路收費站工作的女子張晴(化名)在單位組織體檢時得知自己左腎缺失。18歲時,她曾因車禍在甘泉縣人民醫院摘除脾臟,此外再無其他任何手術,她和家人懷疑就是在這次手術中左腎被摘除。
近日,司法鑒定部門出具鑒定意見指出,不排除張晴的左腎缺失與甘泉縣人民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因果關系。
女子:多次檢查顯示左腎沒了
2012年8月,26歲的張晴在拿到單位體檢報告時驚呆了:自己沒有左腎。“我就說這么多年來,女兒為什么一直總說困,還埋怨女兒懶得很。”昨日,張晴的父親講。
張晴在收費站工作,每天都是長時間坐著。“別人一天坐下來沒有什么,可我就不行,每天下班后,我就腰困、腰痛得難受,尤其是下夜班后。”昨日,張晴告訴記者,2004年自己曾因車禍在甘泉縣人民醫院摘除了脾臟,那次住院后,她身體經常不適,常感困乏,經常感冒。2012年9月,張晴決定再做檢查確診,同時將2004年住院病歷調了出來。2012年12月至今年2月,張晴在甘泉縣人民醫院、延安市人民醫院、第四軍醫大學西京醫院、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等醫院,做了彩超、B超、CT、ECT等多種檢查,結果均顯示她的左腎沒有了。
醫院:術中肯定沒切除左腎
今年1月24日,張晴帶著資料向陜西藍圖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司法鑒定。該鑒定中心探查發現,張晴身體只有一處手術瘢痕,根據各醫院出具的檢查報告及活體檢查做出解釋稱,人體腎臟不可能自然消失,如疾病等意外導致腎臟萎縮,也會遺留萎縮或殘存痕跡,不可能完全消失,現臨床檢查未發現張晴左腎有萎縮殘存。依據活體檢查及患者家屬提供的資料,張晴在2004年8月3日從甘泉縣人民醫院出院后未做過其他腹部及背部手術。
鑒定意見指出,甘泉縣人民醫院對張晴傷情評估和術前告知不足,對術中發現的血腫未做處理,醫療行為存在過錯;根據送鑒病歷資料分析,不排除張晴的左腎缺失與甘泉縣人民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因果關系。
昨日,甘泉縣人民醫院向記者出示了關于此事的相關意見書,院方稱,術中肯定未進行左腎切除,術后B超見雙腎圖像未見異常。
意見書稱,就目前的檢查資料,醫院一致意見認為張晴腎缺失可能原因為交通事故中左腹部廣泛嚴重損傷致左腎血管損傷導致術后左腎萎縮。(華商網-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