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9月10日發出通知,要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在中秋國慶期間集中開展節日糾風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抓住“兩節”這一重要時間節點,在本單位組織開展一次“恪守廉潔底線,反對奢侈浪費”的節前教育活動,盡快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過一個風清氣正的中秋節、國慶節”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紀委、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有關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精神傳達到本單位的每一名干警,并引導廣大干警充分認識節日糾風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貫徹落實中央要求的自覺性。
《通知》提出,各級人民法院要嚴格執行相關財務管理和公車管理制度,嚴禁用公款購買月餅及其他節禮;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以過節名義用公款濫發“福利”;嚴禁公車私用或將公車外借他人使用。
《通知》強調,各級人民法院要把“過一個風清氣正的中秋節、國慶節”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督促法院干警在節日期間自覺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做到不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其委托人贈送的現金、購物卡及其他節禮,不參加案件當事人及其委托人安排的宴請、旅游及娛樂活動,不向案件當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車用于探親訪友或外出游玩,不參與酗酒、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不借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斂財。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切實加強對節日糾風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要及時提醒、堅決糾正。同時要積極暢通接受群眾監督的投訴渠道,密切關注對人民法院紀律作風問題的輿情反映,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行為,必須堅決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及相關領導的紀律責任。(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