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獲悉,按照國家關于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要求,經對我省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我省決定取消10項省級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切實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
■這4項今年11月1日起已取消
財政部門:會計電算化培訓收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高級職業技術培訓費;
衛生部門:群眾性現場救護培訓費(紅十字會);
司法部門:少管所課本文具費。
■這6項明年1月1日起取消
公安部門:機動車異動變更收費,登機臨時身份證明工本費;
財政部門:珠算技術等級鑒定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能力鑒定收費;
農業部門:蠶種檢驗費;
交通運輸部門:營業性道路運輸車輛牌證工本費。
■有關收費資金余額全部上繳國庫
取消這些收費后,有關部門和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確需的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通過部門預算予以保障。
各有關執收部門和單位應按規定到原核發《收費證》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注銷手續,并到原核發財政票據的財政部門辦理票據繳銷手續。2014年1月1日前,有關收費資金余額應嚴格按照財政部門原規定渠道全部上繳國庫。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公布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繼續收取。
各級財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將開展對本地區近年來落實中省公布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情況的專項檢查,對不按規定取消收費項目的,要按規定給予處罰,并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