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3日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獲悉,自1月1日起,各地醫療衛生機構開始使用全國統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衛生計生、公安、民政部門將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共享機制。
人口死亡醫學證明和信息登記是研究人口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變化規律和進行人口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制訂社會經濟發展規劃、評價居民健康水平、優化衛生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原衛生部、公安部、民政部1992年聯合印發的《關于使用〈出生醫學證明書〉、〈死亡醫學證明書〉和加強死因統計工作的通知》,部分內容已難以滿足當前工作的需要。例如,尚未建立國家人口死亡信息庫;對在家死亡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簽發與報告要求較粗,存在死亡漏報現象;部門間信息共享與協作機制等有待完善。
為加強部門協作,規范工作流程,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水平,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和民政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人口死亡醫學證明和信息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進一步規范死亡醫學證明簽發及使用工作流程,要求衛生計生部門建立正常死亡人口信息庫,醫療衛生機構在簽發證書15日內網絡報告死亡信息。衛生計生、公安、民政部門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共享機制,開展信息校核工作,加強統計分析,確保數據質量。
據了解,紙質“死亡證”的印制工作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統籌管理。從3月1日起,各地負責救治或正常死亡調查的醫療衛生機構不得簽發舊版“死亡證”。未經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證明由公安司法部門按照現行規定及程序辦理。(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