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蘭州數位公民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對自來水苯污染超標事故進行民事賠償并公開道歉。
原告方告訴財新記者,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上午已收下起訴材料,但暫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4月11日,蘭州發生自來水苯污染超標事故,并引發全城搶購超市飲用水。蘭州市通報稱,事故原因是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兩水廠之間的自流溝內水體受到污染,并初步查明周邊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溝內水體苯超標的直接原因。
財新記者獲得的這份由五位居民提起的民事訴狀稱,他們是蘭州市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西固區的常住居民。由于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在當地處于壟斷地位,所以他們與該公司存在供水合同。
根據官方通報,2014年4月10日17時,該自來水公司首次發現出廠的水中,苯含量高達118微克/升,到11日5時確認第二水廠出口水自來水苯含量嚴重超標,并報告蘭州政府。此后11日11時,該廠控制閥開啟,切斷供水。從發現自來水苯含量超標,到被告切斷供水,整整18小時。
原告方認為,基于原被告之間存在供水合同,為包括原告在內的蘭州群眾提供符合生活用水品質的自來水,不僅是被告基本的合同義務,也是被告企業的社會責任。但在本次自來水苯超標事件中,被告在11日5時確認第二水廠自來水苯含量嚴重超標時,仍然放任苯含量嚴重超標的毒水流向千家萬戶。原告方稱,由此可見,被告的主觀過錯明顯。
一名起訴的居民告訴財新記者,自接到官方通知后,正常的生活被打斷,并開始搶購瓶裝水,“精神上備受焦慮、恐懼的折磨”。
鑒于此,原告方要求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賠償購買礦泉水損失72元、誤工費100元、因檢查身體的體檢費用800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并要求該公司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2010年1月,蘭州石化303廠發生爆炸時,財新記者曾前往當地采訪。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位于蘭州石化的東邊。該水源地附近不但有蘭州石化,還有蘭州化肥廠和已經停產的蘭州鋁廠等,可謂化工廠環繞。每逢當地化工廠出現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當地居民均瘋狂搶購瓶裝水。這已成為蘭州的“不定時炸彈”。(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