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態”下如何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是現代經濟社會發展中最為基本、也最具爭議的一個問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一個重要突破,是提出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強調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這既是對國內外長期歷史經驗的精辟總結,更是指明了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標。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處理好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與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的關系,面臨著比以往更多的新問題、新挑戰。
一、政府與市場之間不是此消彼長而是共生互補的關系
在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上,有一種廣為流行且影響較大的觀點,將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看成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并用強弱或多少加以表述,如強政府、弱市場,政府少一點、市場多一點,等等。然而,在現實世界中,人們看到的兩者關系并非如此簡單。
如果將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看成是政府在經濟活動中發揮作用的典型指標,則在近現代經濟發展過程中,呈現出這一比重隨著人均收入水平提高而提高的規律性現象,這就是有名的“瓦格納法則”。以由發達國家組成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為例,政府支出占GDP比重的均值,19世紀后期為10.7%,1920年為18.7%,1937年為22.8%,到1980年上升到43.1%,此后基本穩定在這個水平上。其中的北歐國家瑞典、挪威、丹麥等,這一比重高達50%左右。盡管政府的介入程度上升,但在全球范圍,這些國家的市場發展程度和競爭力是最強的。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北歐國家,在政府支出比重高達GDP一半的情況下,其經濟高度開放,勞動力市場的活躍程度高于許多其他OECD國家。數百萬人口的小國,涌現出了諸如諾基亞、愛立信、馬斯基等全球領先的跨國公司,多年來在全球競爭力排序中名列前茅。在亞洲,令人矚目的是新加坡。由于強制性推行公積金等制度安排,新加坡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不算高,但政府通過財政政策和政府出資的政聯企業,對經濟增長格局和產業升級施加了強有力的影響。新加坡經濟經歷了長時間的快速增長,并躋身于全球最有競爭力的國家之列。
反觀數量更多的發展中國家,政府財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一般在20%左右。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部分國家,這一比重更低。在這些國家,政府往往難以維持基本的公共秩序,無法形成全國性市場。
如果僅僅以強弱判斷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我們更多地看到的是強政府與強市場的組合、弱政府與弱市場的組合,唯一未能觀察到的是弱政府與強市場的組合。這就要求我們由表及里地探索政府與市場之間的復雜關系。
現代市場經濟中,不可能沒有政府的作用,問題的關鍵是,政府發揮什么樣的作用,以及如何發揮作用。市場經濟首先需要借助政府的權威力量界定和保護產權,建立并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擴展市場體系,履行市場合約,反對壟斷和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沒有這些條件,市場不可能正常運轉。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有效的市場從一開始就離不開政府。在此基礎上,從提供各種公共服務、縮小收入和發展差距、保護生態環境,到宏觀調控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政府職能可以列出相當長的清單。不論這個清單的內容如何變化,其立足點都應是維護和促進市場更好地發揮作用。如果偏離這個方向,政府這只手伸得過長,越位、錯位很多,試圖替代市場的作用,甚至搞大一統的集中計劃體制,表面看起來政府很強,但市場必定受到嚴重傷害,是不可能強的。
所以,問題不在于政府是否強勢,而在于是否強而有道。弱政府難以支撐強市場;強而無道的政府,也不可能支撐起強的、好的市場。一個強的、好的市場經濟的背后,一定有一個強的、好的政府。有效政府加有效市場,理應成為我們追求的目標。
二、政府與市場關系經歷了逐步演變、與時俱進的過程
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并非固態,而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逐步演變,在不同國家、不同時期呈現出特色明顯、豐富多彩的形態。
19世紀前期,資本主義經濟處在發展的初期,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有限,基本上扮演的是“守夜人”的角色。19世紀后期,隨著與電力、蒸汽機、鐵路、電報等新技術引入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的增多,工人階級爭取自身權益斗爭的高漲和社會對貧困問題的日益關注,政府對經濟干預有所增加,但政府支出比重基本保持在GDP的10%左右。20世紀30年代初的大危機后,西方國家出現了兩個重要變化,一是調節社會總需求為特征的凱恩斯主義盛行,二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擴展,使政府的作用范圍和力度顯著加強,政府支出比重也相應上升。
另一方面,十月革命勝利后,蘇聯成為第一個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國家。受其影響,二戰后一批國家建立了與蘇聯相似的體制,一度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在亞洲,日本、韓國、中國臺灣和香港、新加坡等后發追趕型經濟體,在實行外向型市場經濟的同時,政府通過產業政策、發展規劃、直接投資等方式,對經濟增長過程施加了更多的影響,取得了很大成功。
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為理解和完善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提供了大量具有長期意義的新鮮元素。例如,形成并長期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的全黨全民共識;允許和鼓勵地方、基層實驗,把好的經驗和做法上升為全國性政策;改善投資營商環境,在全國性統一市場的基礎上形成地區間競爭;重視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之間的關系,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創造必需的政治和宏觀經濟環境;始終不渝地堅持對外開放,并以開放倒逼國內改革,如此等等。這些做法和經驗,有些是其他國家未曾經歷的,有些為已有理論注入了新的實踐活力,有些則對西方某些固有的發展觀念提出了挑戰。我國的發展道路正在引起國際社會前所未有的關注。
從政府與市場關系演變的歷史進程中可以看出,一是,即使是老牌市場經濟國家,政府作用隨著市場成熟程度和社會矛盾演變而變化,總的趨勢是干預的范圍擴大、機制復雜化;二是,后起經濟體的政府可以利用已有的技術和知識,采取特定干預手段,加速追趕進程;三是,市場導向的經濟全球化進程加快,要求政府相應發揮更多的作用;四是,政府在糾正“市場失靈”的同時,也會帶來“政府失靈”,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平衡是動態調整過程,呈現出某種此消彼長的周期性特征;五是,包括中國在內的新興經濟體的崛起,正在為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演變開拓新的視野與空間。
三、經濟發展“新常態”要求進一步調整政府與市場關系
在經歷了高速增長后,我國經濟正在進入中高速增長階段。在增速放緩的同時,經濟結構和增長動力正在發生轉折性變化:消費比重超過投資比重,服務業比重超過第二產業比重,外貿增速降低后內需比重相應上升,勞動力總量減少,資源環境壓力持續加大,經濟增長將更多地依靠生產率提升和創新驅動。與這種經濟發展的“新常態”相適應,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必須做出相應調整。
首先,以法治強固市場經濟的基礎。我國的市場經濟脫胎于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后者的影響根深蒂固。這些年地方招商引資,往往靠的是“關系”、“人緣”和“土政策”,今天可以給誘人的優惠政策,明天則可能“關門打狗”。投資者特別是民營資本投資者缺少以法律為基礎的穩定預期。切實保護各類產權,營造和維護公平競爭環境,將其規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必須補上的一堂“基礎課”。
第二,把國有資本改造成實現政府政策目標的有效工具。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首要問題是如何“定位”。應當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使國有資本服從和服務于國家現代化建設的戰略目標,重點投向公共服務、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生態環境、科技進步和國家安全等領域。從這個意義上說,改革后的國有資本基本上應當是“公益性”或“政策性”的。應以“管資本”為主的思路,加快國有資本的股份化、證券化步伐,增強其流動性,借助“兩類公司”,逐步把國有資本集中到上述相關領域。按照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政策工具的要求,構造國有資本管理體制和出資企業的治理結構。
第三,立足于提升人力資本質量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社會福利支出的大幅增長,是20世紀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政府公共開支上升的主要因素。社會救濟、養老、醫療、就業、教育、住房等方面保障支出增加,對于發達國家改善民生、縮小收入差距,起到了重要作用。有些國家更加重視人力資本建設,通過職業培訓提高勞動者的就業轉換能力,使之成為國家競爭力提升的重要源泉;有的國家則形成了養懶人體制,過高的政府支出成為沉重負擔,進而導致危機。近些年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但隨著經濟和財政收入增速的放緩,有些地方社會保障支出的壓力在增大。重要的是轉換思路,通過社會保障體系的精心設計和建設,使之致力于促進勞動力的橫向和縱向流動,增強勞動者的職業轉換能力和創新能力,使社會保障支出成為提高人力資本質量的有效投入,形成中國特色發展型社會保障體系。
第四,形成有利于效率提升、創新驅動、可持續發展的制度環境和支撐體系。在以往高增長時期,先行者的技術可以模仿,經驗教訓可以借鑒,政府擁有較多的有效信息,可以較低的出錯概率在部分領域為增長提供指導。這方面突出地表現在基礎設施建設上。但當經濟接近技術前沿,越來越多地依靠自身創新時,政府的原有優勢明顯減弱。此時,需要政府相應轉變發揮作用的思路和機制,致力于營造有利于創新、有利于包容多樣性和不確定性的體制與政策環境,而不是直接沖到第一線,抓投資、上項目、指定技術路線和產業發展規劃。
第五,宏觀調控要順勢而為,保持增長階段轉換過程基本平穩,并為轉方式、調結構、控風險創造條件。國際經驗表明,經濟增長階段轉換期具有比其他時期更多的不穩定、不確定性,通常會對宏觀經濟政策提出嚴峻挑戰。因此,在這一時期,我國宏觀調控要與下降了的潛在增長率相適應,順勢而為,避免出現大的波動。一方面要抑制原有的高增長沖動,另一方面也要防止由于預期改變、風險因素沖擊等引起的增速短期過快下滑。刺激政策必要時仍可采用,但目的是“托底”而非“推高”。當經濟轉入新的平臺后,要通過深化改革,轉換增長機制和動力,力爭實現就業可充分、企業可盈利、財政可增收、風險可控制、民生可改善、資源環境可持續的“六可”目標,進而使我國經濟發展進入速度有所放緩,但更加重視質量和效益、更具有可持續性的軌道。(作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 劉世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