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發生聚集性疫情所暴露出的相關防控工作中的短板漏洞,該市部分相關干部被免職。
2022年3月1日,東莞市大朗鎮發生聚集性疫情。疫情的發生,暴露出東莞市重點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短板漏洞,一些黨員干部存在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等問題。經廣東省委和東莞市委研究決定,免去黃守應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職務;免去王長青東莞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職務;免去畢洪波東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免去陳福坤東莞市大朗鎮鎮委書記職務;免去方德佳東莞市大朗鎮鎮委副書記、鎮長職務;免去張何東莞市衛健局副局長職務。以上人員和其他責任人的問責調查正在同步進行。
廣東省委、省政府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決守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存在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問題,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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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