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穩法治“壓艙石” 向著公平正義破浪前行
司法體制改革提升群眾安全感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先藕潔
“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2017年7月3日,北京市東交民巷27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率領367名法官,舉行莊嚴的首批員額法官宣誓儀式。同年7月,最高檢也遴選出首批員額檢察官。此時全國產生入額法官12萬多名、入額檢察官9萬多名。這意味著,員額制改革這一被公認為司法體制改革“最難啃的硬骨頭”,已被總體“啃下”。
過去,我國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存在一些問題:審者不判、判者不審、權限不清、責任不明。黨中央決定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核心,習近平總書記將其喻為改革的“牛鼻子”。員額制改革,則是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基石。
時間追溯至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建設法治中國”作出整體部署,啟動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111項改革部署;至此,黨中央繪就一張129項任務的司法體制改革藍圖。
員額制、立案登記制、糾正冤假錯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一場司法領域觸及靈魂的自我革命,就此拉開大幕。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進行的司法體制改革,成為邁向法治中國的助推器, 2021年全國群眾安全感達到98.6%,中國已成為世界上公認的最安全國家之一。
讓審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負責
上海是司法責任制改革首批7個試點省市之一,為了使優秀法官脫穎而出,上海市將考試設定為自愿報名、筆試、面試等環節。“作為老同志,首先要表明支持司改的態度。應去參加考試。”當時,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法官王亞琴,憑借30多年辦案經驗、穩健的心理素質和扎實的業務功底,順利通過遴選面試,成為一名員額法官。
2021年全國約12.7萬名員額法官,人均受理案件240件,人均結案188件;全國檢察機關入額院領導共辦理案件67.8萬件,同比上升12.1%。黨的十八大以來,改革重構了司法權力配置和運行機制,執法司法公信力顯著提升。
為了解決原來人人都能辦案,辦案要層層報批、責任不清的問題,實行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和司法責任制。把法院檢察院的工作人員也分為法官檢察官、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類,實行單獨職務序列,分類管理,各司其職。
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景漢朝表示,選拔一定比例的政治過硬、辦案水平高、業績突出的人員專門擔任法官檢察官,實行“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的辦案責任制,大大強化辦案人員的責任。
“積極推行司法責任制改革,落實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一般案件由合議庭或者獨任制法官直接定案并終身負責,同時發揮庭長、院長的監督管理作用,加強對重大、疑難、復雜等4類案件的監督管理,確保‘放權不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沈亮說。
錯案追責倒逼提升司法辦案能力
2020年8月,被羈押近27年、曾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的張玉環無罪釋放。張玉環案、張志超案……2021年,最高檢對2018年以來改判糾正的246件刑事錯案啟動追責,對錯誤關押10年以上的22件直接督辦,從嚴追責問責511名檢察人員。沉冤得雪的背后,是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不斷破冰的結果,昭示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長足進步。
2013年中央政法委出臺關于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出,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范、及時糾正機制。此后,以審判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得以推行,刑事案件的證據標準不斷提高,努力從制度上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
最高檢副檢察長楊春雷表示,孫小果案件中,對檢察人員的處理,最初僅有一兩個,最高檢黨組認為,檢察機關有監督職責,發生這么大的案件,檢察機關怎么能沒有責任呢?最終對12名違反檢察職責的人員分別做了處理。
在問責同時,通過檢察機關自查,對“慵懶散亂”進行了專項治理,對違規“減假暫”(即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訴訟監督不力,檢察人員規范司法意識不強等問題進行了處理。
楊春雷表示,下一步將繼續以倒逼方式懲戒違法亂紀甚至犯罪的檢察工作人員,使他們對法律有敬畏,心存信仰,知道權利與責任共存,防止檢察權濫用,也促進檢察人員進一步樹立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倒逼提升司法辦案能力。
“有權必有責、辦案終身制,這絕對不是空話。”楊春雷說,錯案追責意義重大、成效明顯,糾錯不能止于國家賠償,追責必須落到責任主體。
互聯網司法:中國走在了世界前列
一提起打官司,老百姓往往會聯想到“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從2015年5月1日起實施立案登記制,“立案難”成為歷史,目前全國法院超過95.7%的案件當場立案。
建筑工人老張和10多位工友的血汗錢遲遲不能兌現,他來到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尋求幫助,幾個步驟便立案成功。全國法院實施立案登記制后,通州區人民法院采取預約立案、網上立案等多種便民措施。從“立案審查制”到“立案登記制”,兩字之變使更多矛盾糾紛得以納入法治渠道化解。
2017年杭州互聯網法院設立,是司法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大趨勢的重大制度創新。我國司法緊跟數字時代步伐,為世界互聯網法治發展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如浙江法院推進“全域數字法院”、檢察業務應用系統2.0上線,網上辦案迭代升級等。
如今,老百姓不僅能足不出戶在網上立案,還能在家門口跨域立案:2021年,全國法院在線立案1143.9萬件,在線開庭127.5萬場;覆蓋城鄉的跨域立案網點超過1.3萬個,做到了90%的申請30分鐘內響應……
“立案、繳費、開庭、調查、送達以及各類訴訟服務都可以在網上進行,有些當事人拿一部手機就可以打官司,非常方便。在互聯網司法這個問題上,中國確實走在了世界前列。”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景漢朝說。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各級司法機關持續抓實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推進新時代政法領域實現歷史性變革。同時,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開辟“中國之治”新境界奠定了堅實基礎,不斷完善便民、利民改革舉措,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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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檢察藍”守護長江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朱娟娟 通訊員 戴小巍
剛剛過去的春天,湖北省天門市漢江支流劉家河段沿岸的村民們注意到,以往遍布河道的地籠網,已不見了蹤影,家門口的這條河,不久將迎來魚蝦暢游的美好景象。
時間回溯至2021年11月,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以下簡稱“漢江分院”)接到消息,有人在這一河段投置地籠網,短的三五米,長的十多米,大到魚類,小到螺螄、小蝦,“大小通殺、一籠打盡”,不僅嚴重威脅魚蝦生存,還妨礙河道行洪安全。
漢江分院公益訴訟檢察部立案調查,隨后,一份訴前檢察建議發至天門市農業農村局,要求按照漁業法等相關規定履行監管職責,同時加大對其他水域的巡查、清理力度。
天門市農業農村局接到檢察建議后立即整改。2022年3月9日,檢察官會同有關部門現場“回頭看”,涉案水域的地籠網已清理干凈。同時,天門市農業農村局在全市公共水域開展清違行動,共清理地籠網1000余個、絲網2000余個。
案子起到了“治理一片”的效果。但是,檢察官們沒有就此止步。
“公益訴訟檢察監督不能‘頭疼醫頭,腳疼醫腳’。”據了解,漢江分院將持續跟進,從規范地籠網的銷售使用方面,督促職能部門開展源頭治理。
努力用最小司法資源實現維護社會公益
湖北省地處長江之“腰”,是長江干線流經里程超過千公里的唯一省份。治理危害河流生態的“地籠網”,只是湖北檢察機關運用公益訴訟力量守護母親河的一個縮影。
2018年6月,湖北檢察機關啟動了“長江流域生態保護公益訴訟專項行動”。一年后,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拿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績單:全省檢察公益訴訟部門圍繞長江生態保護共立案1800多起,直接促使各級行政機關開展行業整頓120多次,督促恢復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積6.3萬余畝,清理被非法占用的長江干支流航道96.6公里。
專項行動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確定本地區的監督重點。
地處江漢平原中心位置的武漢市,長江及其最大支流漢江在此交匯,是采砂管理重點區域。2021年4月8日,一起武漢市硚口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漢南區水務和湖泊局履行長江采砂監管職責的行政公益訴訟,引發各界關注。
2019年6至9月,陳某等人共計在長江河道非法采砂逾12萬噸,價值769.45萬元。當地監管部門查獲涉案“三無”采砂船后,對陳某等人罰款3萬元,并將涉案采砂船退還。此后,陳某等人繼續利用該船盜采江砂,直至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察機關認為,漢南區水務和湖泊局未正確履職盡責,導致國家資源流失,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該局未正確履行長江采砂監督管理職責違法。案件當庭宣判,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
“已充分認識到監管的不足,內部已擬訂了整改方案并在積極整改中。”漢南區水務和湖泊局負責人當庭表示,無論宣判結果如何,“都將加強自省自查,勤勉履職”。
以該案為契機,武漢市人民檢察院牽頭成立了“長江非法采砂公益訴訟辦案專班”,梳理出河道采砂日常監管存在漏洞、采砂行政執法有待規范、協同打擊非法采砂合力不強等問題,向武漢市水務局發出檢察建議。
“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武漢市水務局逐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細化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長江流域查處違法涉砂行為有關工作的意見》《武漢市涉砂船舶集中停靠(扣押)管理暫行辦法》《武漢市河道采砂執法指南》等制度,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檢察機關持續追蹤,“目前,長江武漢段采砂管控措施持續向嚴,涉砂行政執法進一步規范,非法采砂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努力用最小司法資源實現維護社會公益”,圍繞守護母親河,湖北檢察機關還運用圓桌會議、聯席會議、公開宣告等方式,推動行政機關履職糾錯。
數據顯示,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超過90%的長江流域環保領域公益訴訟通過訴前建議得到了行政機關積極回應,促使各級行政機關積極開展行業整頓,形成長江大保護的合力。
檢察公益訴訟推動省級人大常委會出臺專項決定
長江干流之外,“千湖之省”的湖北,境內大小湖泊、濕地也是公益訴訟專項行動的保護重點。
“我司在經營網湖大湖期間,投放含磷肥料開展養殖,對湖泊水體造成了污染……在此真誠向廣大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并引以為戒。”2021年1月,一封署名“湖北省黃石市陽新網湖生態種植有限公司”的致歉信,在當地市級媒體公開發布。
致歉信與一起公益訴訟有關。
網湖大湖,是網湖濕地自然保護區內的主要湖泊,地屬長江一級支流富水河下游,直接關乎長江生態環境。2014年至2016年,這家公司承包進行漁業養殖,違反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向湖內投放含磷肥料,致使水質惡化。
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武漢鐵路運輸分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公益訴訟損害賠償金194.67萬元,用于水體整體治理和恢復,并在當地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得到了法院支持。案件入選最高法發布的長江生態保護典型案例。
湖北公益“檢察藍”守護長江之“腰”的背后,離不開當地黨委重視、人大監督、政府支持。
2017年,湖北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大力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加強環境保護公益訴訟”。
2018年,湖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專門出臺《關于支持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明確各級黨委要把加強和支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納入重要工作日程。
2019年,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這是全國第二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出臺專項決定支持檢察公益訴訟。
來自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的最新數據顯示,2018年6月以來,湖北省檢察機關常態開展長江生態保護專項行動,在長江流域水資源、森林、岸線資源保護以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領域立案12573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民事公告10056件,起訴761件,督促治理恢復被污染的水源地188處,關停、整治違法企業及養殖場412家,清理長江干支流河道307公里,保護一江清水永續東流。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