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鬧”警情多處置難度大
云南曲靖創新警醫聯動規范涉酒警情處置
□ 本報記者 石飛
□ 本報通訊員 梁瑩 尹瀚
“滴滴滴……”7月16日凌晨1點,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益寧派出所值班民警李新星的手機響了起來,其中一個工作微信群收到一條信息:“××酒吧門口有兩名男子酒后鬧事,兩人情緒激動,相互推搡,揚言要打人,希望派出所民警快來看看。”同時還配發了一小段現場視頻。
收到報警后,短短兩分鐘,民警就趕到了現場,此時兩人因為飲酒過多,仍在激烈爭吵。為防止矛盾升級,民警將兩人分開,保持安全距離,并穩定兩人情緒。
之后,民警將兩人帶到曲靖市第一人民醫院警醫聯動醒酒室,一邊安撫雙方情緒,一邊等雙方當事人醒酒并對其進行勸說。經過民警的耐心調解和法治宣傳教育,兩人均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最終握手言和,各自離開。這起極有可能升級為打架斗毆警情的糾紛,被成功消除在萌芽狀態。
近年來,因醉酒引發的尋釁滋事、交通肇事、毆打醫務人員等案事件時有發生,給公共安全、醫療秩序和醫護人員人身安全造成了較大危害。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副局長崔同海告訴《法治日報》記者,為進一步規范涉酒警情處置,更好地保證醉酒人員安全,最大限度減少醉酒人員滋事危害,曲靖建立了警醫聯動醒酒處置室,有效減少醉酒鬧事人員危害社會、干擾正常接處警工作以及擾亂正常醫療秩序行為,讓執法有力度更有溫度。
涉酒警情處置棘手
加強培訓規范執法
4月22日22時許,麒麟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立即指派益寧派出所、分局巡特警大隊PTU、120救護車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后,民警未發現報警人所說的警情,現場周邊無人員受傷和打架斗毆等情況。
經查,報警人唐某所報警情并不屬實,殺人事件和出人命等情況均是唐某謊報。當天晚上,唐某與其他幾名同事在附近聚餐時喝了些酒。聚會結束后,醉酒的唐某踉踉蹌蹌走到路邊用自己的手機撥打了110報警電話。酒醒后唐某意識到自己報假警行為的危害性,對其報假警浪費警力資源的事情后悔不已。
最終,唐某對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我們幾乎每周都會遇到涉酒警情,醉酒人員往往思維混亂,在酒精的刺激下無視法律法規,沒有懼怕心理,攻擊性、暴力性都大于正常人。”李新星告訴記者,益寧派出所地處麒麟城區東南部,轄區面積13.05平方公里,實有人口10.06萬余人,有賓館酒店162家、娛樂場所69家,燒烤、酒吧等夜市100余家。轄區呈現娛樂場所多、市場商場多等特點,夜市經濟繁榮,社會治安形勢復雜。
據統計,自今年1月至今,益寧派出所共接警5022件,其中涉酒警情高達1500余件,占所有警情的30%;因涉酒毆打他人、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32人、罰款及警告43人;因涉酒故意傷害他人、尋釁滋事、故意損害財物被刑事拘留5人;因醉酒人員的求助類警情、噪聲污染、矛盾糾紛類警情占總警情15%。
“涉酒警情現場處置較為棘手,處置難度大,讓所里不少民警有苦難言。”李新星說,近年來,益寧派出所處置的涉酒警情主要集中在夜市、娛樂場所、燒烤攤,時間多在晚飯后和22時后,其中不少為社會青年和無業人員,年齡25至45歲段的占絕大多數。他們醉酒后常伴隨出現家庭暴力、尋釁滋事、故意或損毀財物、交通肇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
“大多數醉酒者在飲酒過程中無節制‘買醉’,無法控制自己的言行舉止,遇到他人挑釁、‘嗆酒’等容易出現行為失控,做出不計后果的違法犯罪行為。為此,曲靖公安機關要求110民警、辦案民警、社區民警增強證據意識,在加大民警對此類涉酒‘酒鬧’案件涉及人員的法律知識專題培訓力度的同時,通過理論、實戰、演練等方式,盡量將每個步驟固化,讓民警處置涉酒警情更加規范,做到有據可依、依法處置、心中有底氣、應對有策略。”崔同海說。
夏季涉酒警情劇增
普法宣傳強化引導
每年6月至11月因醉酒引發的尋釁滋事、毆打他人、醉酒駕駛等案件數量劇增,尤其是因飲酒引發的打架糾紛等警情幾乎占到部分派出所總警情的30%,醉酒已成為各類矛盾糾紛的主要誘因之一。
記者通過采訪了解到,在麒麟警方處置的涉酒情況中,大部分涉酒警情處置過程中都存在執法對象語言挑釁、拒絕或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等情況,存在不聽勸解、反復糾纏、反復報警、現場處置難等諸多問題,尤其是凌晨的涉酒警情處置中,醉酒人員家屬聯系不到、支援警力少等客觀原因導致處置難度更大,嚴重耗費大量警務資源和警力。
此外,涉酒警情處置中,很多醉酒者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對民警進行舉報投訴、掐頭去尾攝錄像、故意歪曲事實達到逃避處罰等目的,公安機關紀委督察部門在處置投訴舉報過程中同樣要耗費大量警力和警務資源。
矛頭也易轉向公安機關。醉酒人員被帶到派出所或醫院時,其往往會產生較強烈的反抗,有的甚至發生嚴重的暴力阻礙執行公務、襲警案件以及毆打醫務人員的情況,民警在依法開展工作時,醉酒人員往往“借酒勁、鉆牛角尖”對民警挑刺,將矛頭轉向現場民警身上,甚至很多醉酒者歪曲事實對民警進行舉報投訴。很多民警在處置完一起涉酒警情后,情緒起伏變化明顯。曲靖公安機關多名民警對記者說:日常工作中害怕的不是抓人,而是跟“酒瘋子”打交道。
此外,辦案查證難。民警把涉酒違法行為人交由家屬親友后,實際脫離了對其的控制,違法人員酒醒后往往不愿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公安機關依法傳喚當事人,大部分人在酒醒后以“醉酒,記不清”為由拒不承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加之場所監控視頻的缺失,導致民警在一定程度上對違法行為查證存在困難。
“如果一起案件,醉酒人員眾多,在調查取證中,無其他人在場,也無監控視頻佐證,僅憑當事人的詢問筆錄,增加了辦案民警調查以及對違法犯罪事實認證的難度。”崔同海說,因此亟須加大涉酒警情普法力度,解決執法難點問題。
曲靖公安機關聯合多部門對涉酒案件進行普法,以本地的典型案例、直觀的圖片、具體的數據進行定期宣傳。利用短視頻、漫畫、音頻等多種方式,進行多方位全方面的宣傳。讓各個年齡段和文化層次的人群都能看得懂,認識到危害。同時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倡導健康文明的娛樂行為。加強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有關約束醒酒、醉酒人員違法同等處罰的法治宣傳教育,讓酗酒滋事者打消鉆法律空子的念頭。
創新招式治理酒鬧
降低執法安全風險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涉酒警情處置,更好地保證醉酒人員安全,最大限度減少醉酒人員滋事危害,麒麟公安分局采取了一系列新招應對“酒鬧”。建立醒酒室就是創新形式之一。
2021年1月,該局與曲靖市第一人民醫院建立警醫聯動醒酒處置室,探索醉酒人員醒酒處置新機制,改變糾紛和輕微違法人員在公共場所甚至派出所行為不受控制,還要民警跟隨保護其安全的被動局面,降低民警的執法安全風險。
記者在曲靖市第一人民醫院警醫聯動醒酒處置室注意到,醒酒室按照公安機關辦案區設置標準進行建設,室內配備無死角監控等設備,全程記錄醒酒過程;設有含約束功能的三張醒酒床、約束帶、心臟監測儀、緊急呼叫鈴等必要的防護、健康監測設備;室內墻壁、窗臺、儲物柜等設施全部進行軟包處理,避免醒酒人員不慎磕碰而造成損傷。
“并不是所有的醉酒人員都要被送往醒酒室,而是民警執勤時如果遇到醉酒人員又無法聯系到家屬時,才將其送到醒酒室進行看護和救治。”崔同海介紹說,因醉酒引發的尋釁滋事、交通肇事、毆打醫務人員和個人極端暴力案事件時有發生,給公共安全和醫護人員人身安全造成危害。以往,酒后滋事人員一般會被民警帶到辦案區進行約束,如果這時被約束人員因大量飲酒誘發意外,民警不具備專業的急救技能,可能導致被約束人員存在人身安全風險,而把情緒失控的醉酒者安置在普通病房,又會對醫療秩序和其他患者造成干擾。
崔同海認為,醒酒室的設立既能使醉酒人員第一時間得到救治,又為民警在處置此類警情時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執法保障,還能降低民警執法風險,更好地維護醫療秩序。
崔同海介紹稱,設置在曲靖市第一人民醫院的醒酒室作為麒麟區首個試點工作來開展,下一步,在試點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礎上,麒麟公安分局還將積極探索,進一步推進警醫聯動機制,陸續在麒麟城區一些醫院和麒麟區茨營鎮、東山鎮、越州鎮等地的衛生院設立醒酒室。
此外,曲靖公安機關開展警民協作治“酒鬧”。對酒吧、KTV、燒烤攤等涉酒警情多發的行業場所,定期召集業主召開轄區涉酒警情通報會,對警情案件多發的場所推送告知函,在動員業主安裝監控的基礎上,強調發揮經營主體者的主體職能作用,采取專題培訓、一鍵報警等措施,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共同守護自己的“平安店”。
漫畫/李曉軍